对新时代城市发展质量考评的思考

更新时间:2016-07-05

从理论上来讲,质量的本质内涵是要满足主体需求,城市发展质量则体现为城市发展对于民众美好生活的满足;从国际规律来看,一般发展程度越高的城市,越发注重民众评价对于发展质量的引导作用。因此,将民众作为未来城市发展质量的根本主体,这是符合理论规律与现实发展的应有之义。说到底,质量就是要服务于民众的美好生活实现和幸福感增强。发展质量必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结合起来,质量的发展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的发展。城市发展质量指数作为反映城市整体质量发展状况的综合性评价指标,应遵循发展质量的基本要义,将广大民众的直接诉求纳入其中,这样的结果才足以体现质量发展带动民众的发展,而非单纯的城市发展。城市广大民众利益诉求的不断满足与超越,既是城市发展的出发点,也是城市发展的根本目标。

长久以来国内对城市发展考核主要是以政府工作绩效为导向,这样的考核导向对于促进城市“数量”与“速度”等维度的发展能够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对于“质量”维度的发展,其作用则表现得不那么明显。现存的质量考核体系与老百姓切身关心的实际问题相距太远,非常容易造成城市发展但是民众无法切实感知,诸如“被GDP化”“被发展”“被幸福”等问题。因此,重点考虑以民众质量感知为导向打造城市质量指数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将政府工作绩效指标与民众感知指标相结合,并逐步将质量考评的价值导向从政府绩效为主逐步过渡到民众感知为主,一方面能够从民众角度来评判城市发展的最终质量水平,另一方面也能考察政府工作在多大程度上能被普通民众所感知,从而能更好地提出政府“为民谋福祉”的工作改革方向与具体策略。

传统质量发展的考评逻辑是政府主导式的“自上而下”,而新时代城市质量发展要彻底实现以人为本,必须通过“自下而上”式的渠道真正地掌握全体民众的真实福祉获得水平,这就要求运用大数据的技术与手段来实现。首先,互联网大数据可以覆盖90%以上的居民,基本接近于全样本,整体样本可以真实反映微观的居民质量感知与质量行为。其次,互联网大数据的动态更新可以准确测度居民感知质量的实时变化。网络的最大优势是可以对在网络上各主体的活动实现实时监测并追踪报告。地区居民实时在互联网上进行着各种质量活动选择,而互联网则实时的记录着每个具体居民的行为数据,这些实时发生的数据可以用来准确的测量居民对城市发展质量的感知。最后,大数据平台还能彻底打开民众广泛参与城市质量建设的渠道。城市的发展本质是人的发展,除了通过互联网单向地获取最真实的居民福祉感知水平外,大数据平台的动态开放性,更好地促进了信息创造者、传播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互动。●

余红伟
《大众标准化》 2018年第03期
《大众标准化》2018年第0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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