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好龙”故事作者论 ——与刘建朝《“叶公好龙”故事的编创者再探》商榷
“叶公好龙”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成语之一,入选了各类中国成语词典以及中小学课文、读本,对研究中国成语文化乃至“龙文化”也相当重要,影响颇为深远。①近日,刘建朝先生在《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发表了《“叶公好龙”故事的编创者再探》[1] (以下简称“刘文”②)一文,论点及论证方法颇为新颖,认为“‘叶公好龙’故事的创作者应是子张,而庄子或刘向是编辑整理者”。论者在多次研读刘文后,深感不能认同其观点,特冒昧撰写此文,以期求教于刘建朝先生,有学术争鸣之意,也作抛砖引玉,以求方家指点。
一、有待商榷的研究综述
刘文的研究综述标题是“叶公好龙”故事编创者的四种观点,认为当前学界对于“叶公好龙”编创者研究主要认为是申子、庄子、子张、刘向四人,给学术界及读者以“叶公好龙”故事作者存在学术争议的感觉。
笔者认为,此四位争议作者有拼凑之嫌,并不能有理有据地证明确实存在较大争议。因为刘文所引论据多处错引和无据转引,且论据多是为文者“信口而出”之言,缺乏严密的逻辑论证,加之一手的原始古籍资料较少,很难作为证据支撑其论点,不能视其为可推敲、有学术意义的“一家之言”、“一派观点”,并予以综述分类,造成了“叶公好龙”故事作者有申子、庄子、子张、刘向四人争议之说的假象。
(一)错引
刘文综述用来支撑“庄子为争议作者”的主要论据来源于匡己《“叶公好龙”新解》(《领导文萃》2015第21期)。刘文认为,“匡己的《“叶公好龙”新解》持相同观点(即作者为庄子——论者注)”。但匡己原文却是“叶公好龙的出处说法颇多,北宋《太平御览》称,叶公好龙的典故出自于《庄子》”,并没认同其作者为庄子,反而指出“目前普遍认为,叶公好龙的典故最早出处则是西汉学者刘向所著《新序》一书”,此处当为错引。
(二)无据转引
刘文综述用来支撑“申子为争议作者”的论据:“清代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中称,这则故事见于申不害所著的《申子》”。此条便是转引自匡己《“叶公好龙”新解》。但《申子》一书已散失,并不能充当史料依据。
二、有待商榷的论证依据
刘文认为,“本文综合以上各家观点,结合故事创作的规律,从创作理论出发对‘叶公好龙’故事的编创者展开考察分析。可以首先肯定的是,‘叶公好龙’故事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应是子张根据经历和见闻讲述了这则故事,故事流传民间后为庄子或刘向所整理,编入其著作”。其后,刘文从“故事套故事”的叙事方式、故事素材、创作动机三个方面论证该观点。综而言之,支撑刘文观点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各家观点;二是故事创作理论和规律,涉及“故事套故事”的叙事方式、素材背景、创作动机三个方面。对于“各家观点说”,不用辩驳,学术研究不是群体拔河,支持者的多少不是决定因素,况且持“子张说”的文章多为随笔,并没有对此进行严密论证。对于“故事创作理论与规律说”,本文将依次予以辩驳。
根据王国维先生“二重证据法”,现存纸上之材料,唯有指明刘向为其作者。虽然,匡己先生提出,“清朝末年学者马国瀚所著专门收集散佚典籍的《玉函山房辑佚书》则称,此典故乃是源于战国时期韩国丞相申不害所著《申子》一书”[6] ,但《申子》一书已经散失,无法充当证据。又张国光先生提出,“唐欧阳询编的《艺文类聚》和北宋李昉编的《太平御览》、还有吴淑的《事类赋注》都引用过这则文字(指“叶公好龙”—引者注),都明言出自于《庄子》”[7] ,但只是作为注解出现过,并未见“原始古籍资料”,也不能充当证据。从民国时期到当代由不同出版社出版的《新序》(包含“叶公好龙”故事),都标注为由汉代刘向著或编著、撰。如刘向著,王云五主编《新序》(商务印书馆,民国25);(汉)刘向著《新序》(商务印书馆,1937);(汉)刘向编著《新序通检》(中国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刘向著《新序》(北京:中华书局,1985);(汉)刘向著,卢元骏注译《新序今注今译》(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汉)刘向撰《新序蔬证》(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汉)刘向撰,马达、顾复生选译《新序说苑选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因此,在没有新发现、新出土文献的前提下,按照现有文献资料和学界认同共识来看,“叶公好龙”作者当为汉代刘向,这是无可争议的历史事实。
(一)叙事方式
刘文所力证“叶公好龙”故事首创者是子张最为有力的证据是:从“故事套故事”的叙事方式来看,认为“叶公好龙”之故事应该分为两个部分,外层是刘向编的“子张见鲁哀公故事”;内层套的是子张叙述的“叶公好龙故事”。此一论据咋看之下颇有道理,但仔细推敲问题丛生。笔者仅举一例,便可证其为“伪论”。同为西汉刘向编著《战国策·齐二》(或称《战国策·齐策二》)记有“画蛇添足”故事③(故事全文,见注释),同“叶公好龙”故事相类。
首先,既然“叶公好龙”被当做故事来研究,创作者就不可避免的要广为吸纳多方面的素材,然后经过艺术创作过程予以固化。正如曹雪芹创作《红楼梦》,里面涉及医学、诗歌、文化等诸多方面。在《红楼梦》第十回“金寡妇贪利权受辱 张太医论病细穷源”中,张太医就曾开具了“益气养荣补脾和肝汤”一方:人参二钱……引用建莲子七粒去心 大枣二枚”[4] 。此方创作者当为张太医呢,还是曹雪芹呢,这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二)素材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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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作动机
刘文认为,“子张偏激的性格,更容易激发创作‘叶公好龙’故事的心理动机”。对于创作动机理论,著名学者杨立元先生曾指出,“创作动机的发生是外源因素和内源因素双向逆反作用的结果,既依赖于客体的刺激,也来自于心灵的‘建构’,是主客体信息相互碰撞、分裂后的重组。”[2] 换言之,一部作品的创作不仅仅要有“客观的刺激”,更要有“主客体信息相互碰撞、分裂后的重组”的环境与想法。难道就因为子张有此动机就必须作文记载讽刺,他人就不可写之吗?退一步说,就算创作动机论有可取之处,作为西汉儒生的刘向也有创作此故事的动机,为何必须是子张呢?施云翔先生就持此观点,其曾在《“叶公好龙”系孔子弟子杜撰》一文中写道,“对于孔子游叶时的不愉快经历,他的徒子徒孙们一直耿耿于怀,汉儒刘向因此杜撰出《叶公好龙》的故事”[3] 。当然,这些并不能充当科学、可信的论证依据,只能是为文者的一种臆想罢了。
另外,从历史角度而言,承认汉代刘向为《新序》的作者,这也是历史实践所公认的,其中也蕴含着某种“修辞策略”。学者郭西安就曾对西汉流行“孔子作《春秋》”的社会认知做过考据,并指出“这个宏达而典型的案例中,将作品归属于特定作者并非出于类似个体所有权的经济伦理意识,而是一种隐含着特殊话语暴力的策略和实践”[9] 。因此,西汉儒生刘向著《新序》的观点也是在汉代“独尊儒术”的历史环境下形成并延续至今的,把作者归结为刘向,不仅仅是确定作品归属的个体化形式,也是“公共化的真理武器”经典化的历史必然。这不仅仅是探讨“作者是谁?”这么简单,更是历史文献经典化的“修辞策略”使然。
三、有待商榷的论证方法
刘建朝先生长期浸受文艺理论的熏陶,从故事创作理论出发考证“叶公好龙”故事编创者不失为一种学术创新,学术创新意识值得我辈钦佩,也有些疑惑。
按照刘文的论证逻辑,“画蛇添足”的故事就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外层是刘向编的“陈珍见昭阳故事”,内层是陈珍叙述的“画蛇添足故事”。那么,陈珍就应该是“画蛇添足”故事的创作者,而刘向是编辑整理者。这是否能够成立呢?如果可以成立,那么中国古代的很多成语都需要重新考证其创作者、编辑整理者姓名了,甚至说需要重写中国成语史、中国文化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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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至此,也许会有人质疑,西汉刘向只是博采诸多史料、社会传说编撰了《新序》,能称之为“作者”吗?对此疑问,我们必须给予回应,有必要对“作者”的定义与概念重新加以认识。当代著名文艺理论家张永清先生就曾采用知识谱系学的方式对西方的“作者”理论进行了细致梳理,认为在西方的文论进程史上,就形成过四种主导理论范式,认为“作者作为制作者(maker) ,作者作为创造者(creator),作者作为生产者(producer),作者作为书写者(scripter)[8] ”而存在过。也就说,“作者”的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文化环境的的变迁,不断演进变化的,甚至是叠加共存的。创造者(creator)可以称其为“作者”,制作者(maker)、书写者(scripter)也可以称其为“作者”。当然,中国也不例外,“作者”的概念也不仅仅局限于作品“创造者”的身份。从“作者”理论来说,对于刘向著《新序》,虽有整合史料编写而成的因素存在,这丝毫也不会动摇“叶公好龙”故事的作者为刘向的历史事实。
刘文认为,“申子、庄子或刘向等与叶公在世时间相隔较远,在获取叶公好龙这种关乎个人性情和生活琐事之类的史料上更处劣势,子张具有更多优势,因此认为子张创作了‘叶公好龙’故事的观点更为可信”。刘文所依据的是是否处在同时或同一时代背景下,以素材的熟悉程度来判定谁的可能性最大。那么,司马迁写作《史记》中的大部分素材来源于古代,距其有上千年、上百年的时间,难道就能指称司马迁所写非实,所写无据,非亲身经历不可?
四、“叶公好龙”作者当为刘向
碱提:准确称取羊肚菌粉于试管中,加入一定浓度的氢氧化钠溶液,放置恒温水浴锅中碱提,离心,分离上清液和滤渣。
其次,对于学术研究,特别是文史考据类研究,当前学术界较为通用和推崇的是“二重证据法”,而非故事创作规律和动机理论。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1935年来薰阁《古史新证》一书中就明确提出,研究中国古史既不能过分崇古也不能过分疑古,并提出了二重证据法,即“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证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定事实。”[5] 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甚为现当代学者所服膺和推崇,认为唯有此方能做到史料结合,有理有据,得出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的观点。
3号井始建于1993年,成井深度560 m,出水量20 t/h,水位埋深377 m,抽水水质硫酸盐、总硬度严重超标,经井下电视探测,井深40 m处二迭系地层污染水源向该井泄漏,孔深133 m处井管破损,奥陶系O2f地层污染水源向井孔内喷泄,严重污染了该区深层岩溶水。拟采用分层止水。
注释
有关部门开展土地整改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支持,很少有其他资金对其进行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很容易出现资金缺乏和资金紧张的现象,影响土地整改项目的开展进程。
本文所引“叶公好龙”故事见(西汉)刘向著《新序·杂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8-89页):“子张见鲁哀公,七日哀公不礼。讬仆夫而去曰:今臣闻君好士,故不远千里之外,以犯霜露,冒尘垢,百舍重趼,不敢休息以见君。七日而君不礼,君之好士也,有似叶公子高之好龙也。叶公子高好龙,钩以写龙,凿以写龙,屋室雕文以写龙。于是夫龙闻而下之,窥头于牖,施尾于堂。叶公见之,弃而还走,失其魂魄,五色无主。是叶公非好龙也,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今臣闻君好士,故不远千里之外以见君,七日不礼,君非好士也,好夫似士而非士者也。诗曰: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敢讬而去”。
②本文所引“刘文”皆出自刘建朝先生《“叶公好龙”故事的编创者再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第5期)一文,不再另行备注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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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所引“画蛇添足”故事见(西汉)刘向著《战国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19页):昭阳为楚伐魏,覆军杀将得八城,移兵而攻齐。陈珍为齐王使,见昭阳,再拜贺战胜,起而问:“楚之法,覆军杀将,其官爵何也?”昭阳曰:“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珪。”陈珍曰:“异贵于此何也?曰:唯令尹耳。陈珍曰:令尹贵矣!王非置两令尹也,窃以为公譬可也。楚有祠者,赐其舍人卮酒,舍人相谓曰:“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遂饮其酒。为蛇足者,终亡其酒。
[1] 刘建朝.“叶公好龙”故事的编创者再探[J]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5)
[2] 杨立元.创作动机论[M] .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32
[3] 施云祥.“叶公好龙”系孔子弟子杜撰[J] .夕阳红,2011,(5)
[4] (清)曹雪芹.红楼梦[M] .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31
[5] 王国维.古史新证[M]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2
[6] 匡己.叶公好龙新解[J] .领导文萃,2015,(21):94
[7] 张国光.《叶公好龙》故事源出《庄子》考——兼谈“钩以写龙凿以写龙”二语的来历和解释[J] .中学语文,1980,(Z1):81
[8] 张永清.历史进程中的作者(上)——西方作者理论的四种主导范式[J] .学术月刊,2015,(11):102-103
[9] 郭西安.修辞策略中的“作者”——西汉“孔子作《春秋》”说的话语实践[J]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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