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享经济的一般经济分析

更新时间:2009-03-28

共享经济的概念最初是由菲尔逊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的一个经济学词汇,当时主要是为了研究基于个人汽车租赁的共享形式。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技术水平的快速进步,共享经济在社会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表现形式。时至今日,共享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创新发展的主要潮流和发展方向,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依托,通过消费者之间的共享形式,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当前共享经济的主要发展形式。可以说,共享经济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条件,也逐渐成为信息化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

一、共享经济是一种全新的市场交易行为

从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来讲,人们在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都需要遵循基本的经济学假设,也就是资源稀缺性理论和理性经济人假设。其基本含义是,资源是有限的,无法有效满足所有人的实际需要,因此,只有通过一定的配置方式,实现资源的共享利用,最终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1]。同时,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都是理性的,一些市场交易活动的开展,都是以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在这两个经济学理论和指导下,人们在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过程中才有迹可循,也正是因此才产生了产品的供给和需求行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当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时候,人们就会开始追求更高的需求,所以新的社会需求就会不断产生,进而衍生出新的交易行为,促进交易范围和交易内容的扩展,交易方式也在不断改革和升级。

“乡村旅游养老”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初露头角,在国内已经有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无论在政策支持上还是模式运营上相对于发达国家目前我们的乡村旅游养老发展很不完善,需求远远大于供求,不充分,不完善矛盾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共享经济衍生出了更多的形式,但是不管怎样变化,共享经济最为本质的内容仍然是需求方和供给方通过一定的市场化交易形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最终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对于共享经济的供给方来说,对于某种生产资料或者消费资料的拥有是过剩的,也就是出现了资源的闲置,与此同时,供给方不愿意将这些生产资料闲置,并且有意愿通过某种形式对其进行交易,而对于共享经济的需求方来说,某种生产资料是稀缺的,存在强烈的交易需求,有意愿通过某种交易方式, 比如购买、租赁等形式获得生产资料[2]。这样,一方有供给意愿,能够提供充足的市场容量,而另一方有强烈的交易需求,期望通过交易的方式获取资源。这就形成了共享经济中最为根本的交易模型。

二、正确把握共享经济的主要前提条件

市场并不是单一产品的交易场所,而是众多产品交易的结合,其中包含着复杂的交易关系。一般来讲,市场交易的核心在于产权交易,对于交易产品产权的交易和划分成为当前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主要内容,也是市场经济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3]。所以,要想保证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科学的制度安排是十分必要的。在传统的共享经济发展模式下,市场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主要交易的都是物品的所有权,交易的实质也是所有权的交换,而以使用权作为交换内容的交易形式属于租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市场交易形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就给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借助互联网技术,共享经济得以迅速普及并广泛应用到各个行业领域之中。但是在共享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传统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产权制度提出了挑战。实际上,共享经济中的产权界定与传统市场交易中的产权制度并不冲突,在共享经济发展模式下,交易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实现了分离,拥有产品所有权的供给方通过收取需求方一定的费用,将产品的使用权出让给需求方,但是所有权并不因此而转移,在这种共享经济的交易模式之下,闲置的社会资源和私人生产要素得以有效运用,实现了资源的最优化配置[4]。大大提升了闲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资源稀缺性的弊端。

三、共享经济模式以互联网技术发展为主要载体

与传统的共享经济形式相比,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共享经济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互联网技术,丰富了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交易形式,同时拓宽了双方的交易空间。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共享经济中的市场交易场所逐渐转变成为虚拟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无论置身何处,都能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实现资源的共享,使闲置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和利用。同时也能将零散的稀缺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满足不同交易场景下的个性化需求,实现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一般的经济学原理分析,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形态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共享经济的发展与当前的互联网时代是密切相关的。

地理信息统计数据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数据缺乏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过程中,常会发现信息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瞒报、漏报现象普遍。同时,对统计数据的指标理解不到位,则会造成数据汇总出现问题。例如,填写项目缺失,报表数据不全、表述不清晰等。另外一个方面问题在于数据缺乏一致性和延伸性,数据不一致主要体现在各级单位汇总数据存在较大差异,部分数据修改后,未能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此出现较大出入[2]。而对于同一个统计指标,缺乏统一口径,也是导致数据不一致的因素。延伸性问题主要指不同时期统计数据,它们的大小关系不明确,例如当期数据与上季度对应数据不同。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尽管共享经济具有诸多优势,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问题[5]。首先就是共享经济的信任机制问题。因为一般情况下,共享经济都是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在交易之前并不了解,这就为交易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同时,虚拟网络平台是否具备相关的行业资质,是否具有相当的可信度,这些都是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值得进行较为深入的思考和分析。因此,要想促进共享经济发展,还需要在平衡二者关系方面多下功夫。

参考文献:

[1]邵洪波,王诗桪.共享经济与价值创造——共享经济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17(10):100-109.

[2]李真.共享经济的勃兴与挑战——经济学和法律视野下的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6(8):6-13.

[3]徐弘.共享经济中使用权的法律问题研究——以滴滴平台为例[J].河北企业,2018(8):169-170.

[4]王丽英.共享发展的制度属性及现实启示 ——基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经济正义观的分析[J].当代经济研究,2018(3):55-59.

[5]张泽华,林晓言,张雅萍.供给侧视角下共享单车现存问题经济本质分析[J].城市发展研究,2017(11):83-88.

 
牛荦菲
《经贸实践》 2018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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