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地金融信贷政策创新研究
一、引言
2014年7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体要求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部署,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省农办在省内10个县(市)启动试点工作。2015年底,湖南省的岳阳、新田等8个县被纳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浏阳市、耒阳市和麻阳县等3个县(市)被纳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本文基于国内外农地金融发展实践的对比分析,结合湖南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二、国内外农地金融制度的比较分析及启示
农地金融制度起源于欧洲,目前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研究发达国家和地区农地金融制度对于构建我国的农地金融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不仅自身结构复杂,施工成本控制难度高,而且涉及众多的企业单位,例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如何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做好项目沟通是建筑企业面临的问题,这进一步加大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难度。
科学基金是促进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资源,作为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产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成果体现,科技论文的产出数量与质量是衡量科学基金项目效益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评估国家(地区)科学发展趋势、预测发展潜力的主要指标,对科学基金资助论文的产出与影响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德国农地金融制度的主要特点。一是组织架构体系具有“自下而上”的特征,这是德国农地金融制度安排最大的特点之一。其基本模式是:首先成立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在此基础上成立联合合作银行。其中,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具有民间合作的性质,由社员自发组建,并且为社员提供服务。二是贷款不以现金形式贷给社员,而是以土地债券的形式给付,社员通过将债券在市场上出售后得到资金,社员也可以委托合作社代为出售债券。三是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不经营银行业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存款。合作社自有资金很少,社员入社无需缴纳股金,缴纳少量的入社费即可。
PUE的定义中IT负载的功耗仅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IT设备功耗的叠加,但若直接测量每台IT设备的功耗又较为费时费力。若如一般测量方法中将UPS或配电列头柜的输出功率作为IT负载的耗电量是较为准确且有效率的方式,但也是有误差的,因为该方法忽略了UPS或列头柜后端PDU以及电缆的损耗。如采用智能型的PDU测量数据(带电压、电流统计),则统计量会非常大,且往往PDU测量的数据不够精确,通过这种方法累加的数据反而误差更大。
(二)加快试点配套政策落地。一是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试点县市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统一颁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进程,并进一步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二是积极构建“两权”价值评估体系,探索农村产权招投标交易模式,推动农村产权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共享,促进农村产权交易透明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抵押物处置机制。积极探索设立或引入农村资产管理公司等产权收储或托管机构,对流转不成功或无法流转的抵押物进行统一收购和处置,确保承贷银行抵押权的顺利实现。四是完善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健全资金管理办法。鼓励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参与支持农地金融创新,引导银行机构与担保公司按比例分担风险。
(1)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稳步增长,带动效果明显。从贷款发放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9月末,全省共20个县(市)发放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0.3亿元,同比增长271%。其中,8个试点县贷款余额9亿元,占比87.5%;共有31个县(市)发放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42.8亿元。其中,3个试点县(市)贷款余额20.1亿元,占比47%。从贷款资产质量来看,全省农地抵押贷款不良余额387万元,不良贷款占比0.4%;农房抵押贷款不良余额13476万元,不良贷款占比3.3%。
(二)美国农地金融制度的主要特点。一是“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上层机构由政府出资建立,包括联邦信用管理局、农业信用区联邦土地银行、中央土地银行。随后,在上层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各分区成立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政府资金在经营过程中逐步推出,合作社最终成为政府领导下农民自有自营的农地金融机构。二是以股份制的形式组建联邦土地银行协会,农户只有在协会认购等价于借款总额的股份或者入股证,才能进行借款。此外,联邦土地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非常广泛,能够采用出售土地债券的形式筹措资金。三是农地贷款面向土地银行协会发放。农民只有组建土地银行协会,才能借到资金,进行土地投机交易的人无法通过土地银行借得资金借到资金,这是出于对农民的保护而采取的制度安排。
三、湖南农地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现状
(四)经验和启示。一是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是农地金融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将其作为农业支持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由政府主导创建非营利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并对这些机构给予财政支持。二是农地金融可持续发展以农地抵押债券为重要保障。发达国家和地区大都通过发行农地抵押债券保障资金来源,并建立了农地抵押贷款商业化、可持续的运作机制,以增强放贷机构的资产流动性。三是建立完善的支撑制度保证农地金融体系良性运行。各国都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依法设立农地金融机构、依法保障对农地信贷系统的支持、依法对抵押人的基本生活与生产给予保护三个方面。四是建立完善的土地登记和地籍管理制度。完善的土地登记和地籍管理制度是农地抵押贷款顺畅流转的先决条件,各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此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五是具有完备的农地抵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发达国家和地区拥有完整的金融服务链,可以为农地金融提供包括信贷合作和信贷协助、信用担保、保险、抵押债券和基金等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支撑,从而形成一个相互支持、层层嵌套的农地金融体系,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及农地金融能够持续稳健的运营。
(2)配套政策措施有序落实,试点基础条件不断优化。一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末,8个农地试点县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确权工作。对尚未确权的县(市),通过认可“老证”、创设“他项权证、产权交易鉴证”等方式进行过渡,完善前置条件。二是价值评估体系不断完善。各试点县(市)立足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形式多样、多方参与的“两权”价值评估体系。三是流转交易、抵押登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试点地区均安排了人员、场地和经费支持,建立了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或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四是市场与政府手段并重解决抵押物处置难题。一方面,探索市场化风险处置方式。如汉寿县通过建立”担保公司+土流网”模式,引入第三方网络流转中介,扩大流转范围,探索解决价值评估难、兜底回购难的有效路径。另一方面,建立政府兜底处置机制。如耒阳市由市财政出资、市土地储备中心划拨土地设立农村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贷款银行或担保公司无法处置的农房抵押资产。新田县由县政府出资成立县农地经营权托管公司,对银行无法处置的土地流转经营权债权进行接管。五是风险缓释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所有试点县(市)均安排了“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达到1.1亿元。
(1)新田模式。一是制定了土地流转的的整套法律文书,包括抵押权他项权证、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经营权流转证书等,并开创性的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证。二是畅通土地流转。高标准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提供土地信息发布、流转交易等服务,创造性推出“农户+土地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村民委员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土地信托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土地流转模式。三是设计切合实际的价值评估方法。该评估方法包括市场评估定价、承贷银行内部定价、政府平台定价、借贷双方协商定价四种模式,依据经营期限和土地年平均净收益对土地经营权进行合理估值。四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包括强化风险补偿基金保障、强化银行风险补偿准备金保障、强化银行坏账核销保障、强化抵押贷款保险保障、强化政府主导公司托管保障、引入保险机构等方面。
(3)银行机构积极参与农地金融,不断创新“两权”信贷产品和业务模式。一方面,各类型银行积极参与试点。如省农发行、省工行、省交行等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各自总行出台的“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积极参与试点;省信用联社、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等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截至9月末,全省试点县(市)共有63家银行机构开办了“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其中岳阳县、桃江县和新田县等试点县(市)已实现县域银行机构全参与。另一方面,银行加大信贷产品和业务模式创新力度。各银行机构通过积极与担保、流转交易平台等机构开展合作,分散信贷风险。目前已创新开发出多种业务模式,如汉寿县邮储银行、农商行通过“银行+担保+土流网”模式累计发放贷款1046万元,沅陵县农商行通过“农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公司”、“农地经营权抵押+乡级联保互保”等信贷模式累计发放贷款1080万元。
(二)湖南农地金融信贷政策创新的典型经验
一杭不肯死心。抽屉里为什么会有钢笔和墨水,而且墨水是新买的。如果他记下过什么,他会放在哪里?一杭又到床上翻找了一阵,枕头里,席子下,都找过了,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
解析:0.1mol金属钠与水完全反应,产生0.05molH2,同时产生0.1molNaOH,铝箔又与NaOH反应也产生H2,所以产生的H2大于0.05mol,本题答案应为C。
(三)存在问题。总体看,目前湖南“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相关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有明确的制度遵循,真正发生贷款违约情况时,只能采取协调方式解决,难以走司法程序。二是风险缓释分担机制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县(市)风险补偿基金还未到位,部分县(市)对使用风险补偿金的门槛较高、条件较为苛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参与试点的积极性。此外,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缓慢,农业保险在深度、广度和规模上都难以满足需求。三是土地流转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存在土地流转工作推进程度不均衡,流转交易平台功能尚不健全,流转不规范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等现象。
(3)耒阳模式。一是搭建提供信用服务、确权颁证、流转交易、价值评估、担保增信、资产处置服务,协调解决农户与涉农银行间的纠纷的特色平台。该平台包括“四中心两公司一协会”,其中“四中心”负责提供信用服务、确权颁证、流转交易、价值评估,包括权证服务中心、评估服务中心、交易服务中心、信用服务中心;“两公司”提供资产处置和担保增信服务,包括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农村资产管理公司;“一协会”负责受理与金融消费有关的咨询投诉,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二是探索借贷双方协商评估、外部中介机构评估、通过“三农”服务中心指定评估等多种评估方式激活“沉睡”的房屋资产。三是建立切实可行的风险补偿机制。包括强化信用评级、设立补偿基金、建立保障机制、制定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方式等方面。
(2)汉寿模式。一是构建机制完善的“双创”政策配套体系。包括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规范办理经营权抵押登记等方面。二是与土流网开展合作。汉寿县与土流网在专业评估、增信担保、处置委托等领域开展合作,较好解决了经营权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和资产处置变现的不确定性两个瓶颈。融资增信担保合作方面,创新推出“承包土地经营权+土流网+担保金”贷款,确定了从建立合作——贷款申请发放——贷款归还(风险处置)一整套科学、合理、规范的贷款操作流程。经营权处置委托合作方面,土流网利用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遍布全国的流转网点,对已发放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提供委托处置服务,实现跨地域再流转。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农地金融的相关立法。一是针对农地经营权处置受限的现实,根据试点探索的实践经验,提高农地经营权在经济交易中的“流动性”。在确保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对农地经营权的内涵进行重新界定,探索对宅基地使用权处置受让范围进行放宽、对土地承包权年限尽量延长,进一步完善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处置权和使用权,推动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在权抵押流转中具备平等地位。二是探索放宽对金融机构流转处置农地经营权抵押物的限制,扩大农房受让主体范围,逐步放开对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的合作主体、受让对象、方式和价格的限制,提升金融机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三)台湾地区农地金融制度的主要特点。一是在推进农地制度改革的同时构建农地金融制度。在台湾地区农地金融发展历程中,土地金融制度的构建一直被当作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来推进,土地金融制度的发展是地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推动因素,同时促进农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二是农村金融体制比较完善,机构数量众多,覆盖率较高,体系较为健全。三是资金来源具有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等特点,农村金融机构不仅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广泛筹集资金,还有一些政府及事业机构也可以发放贷款,非金融系统提供的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来源,是台湾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潘云摇了摇头:赵师长有令,就是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把你送进衢州城。现在我就是那个最后一个人,除非我死了,不然我是不会让你一个人去冒险的。
(三)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法律地位、界定标准作等事项进一步明确,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明晰产权关系,推动其成为独立稳定的承贷主体。二是积极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由村委会牵头建立集体担保制度。三是发挥村镇银行在获取信息、识别项目、控制风险、提高效率等方面优势,提升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提升村镇银行县域覆盖面,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
(四)创新农地金融信贷产品。一是引导银行机构以“两权”抵押为核心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产品设计,探索独立设押、复合设押、反抵押等多种抵押方式。二是鼓励银行机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在绩效评价、资源配置等方面对试点地区分支机构给予倾斜,提高基层机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三是引导银行机构完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要素,改进贷款流程、风险控制等重点环节,盘活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四是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内的中长期贷款。
(五)防范农地金融风险。切实做好风险防范是发展农地金融的基础和前提。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农业相关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在农村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的奖惩制度。二是强化涉农保险作用。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巨灾风险分散和农业再保险机制,引导和支持保险公司针对特色化、规模化农业创新推出商业保险产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三是提高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参与农地金融的后顾之忧。
(湖南省金融学会,湖南 长沙 4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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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间出现的问题,比较集中地体现和反映在城市公共空间上。城市公共空间是向所有人开放,供人们聚集,进行社交活动和政治活动的场所。许多社会学家和城市研究学者都认为大量的城市公共空间在慢慢失去其公共的作用,城市空间正经历着的公共生活的持续消亡。就其原因,评论家马丁·波利(Martin Pawley) 在《私有化的未来》的一书中论证道:“在消费社会,公共生活的衰弱是私有化的结果[5]”。而社会学家理查德·桑内特(Richard Sennett) 在《公众人的衰落》一书中则描述道:“公共空间的废弃化即公共领域的空心化,是公共空间被作为穿行空间而不是停留空间的结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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