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传统互证互释:以“三礼”匕箸进食礼仪为中心

更新时间:2016-07-05

世界上,对饮食用具、饮食种类、烹饪技术等最讲究的民族之一,莫过于中国人。法国学者谢和耐(Jacques Gernet)在其《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曾经如此评述中国人对饮食的兴趣和讲究:“毫无疑问,在这方面中国显露出来了比任何其他文明都要伟大的发明性。” Jacques Gernet:Daily life in China on the Eve of the Mong Invation 1250-1276,Palo Alto: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P.135.(中译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9页)著名考古人类学家张光直由此从数量的(食物原料、烹调方法、菜肴种类、饮食器具、职官设置)、结构的(不同场合或身份的饮食名物、观念等)、心理的(重视程度)和象征的(祭祀、宴飨等仪式场合)四个层面考察了商周之际中国人对饮食及饮食器具的讲究程度和创造性。并提出了颇具影响力的两个观点:一要研究青铜容器、陶器,我们就得研究古代中国的饮食习惯;二传世文献所载商周器物的术语系统对饮食具的研究不可或缺。张光直:《中国古代的饮食与饮食具》,载氏著《中国青铜时代》,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第336-368页。遗憾的是,张先生认为匕箸除了确曾在商周使用过外,没有什么值得多说的,而一笔带过了。匕、箸等进食具虽然是人们日用而习焉不察的平常之物,文献既鲜载,考古发现又少而断层(早期材质多为木、骨等不易存世),在鼎簋鬲豆等食器研究序列中相当薄弱,但却无疑是中国饮食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文化表征符号之一。因此,对其研究也需置于中国饮食礼仪传统的背景下来进行。而在有限的典籍载记中,“三礼”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文献,本文即通过系统梳理“三礼”文本所载进餐礼仪及用具,参照考古发现,试图重构早期中国匕箸进食礼仪的细节及其意义。

一、考古所见匕、箸之用与进食方式

不同文化进食用具往往与其独特的进食方式联系在一起。手指、刀叉、匕箸依旧是现代社会中最主要和常见的进食方式和民族文化区分标志之一,如今日非洲、中东、印度尼西亚、印度、中国新疆的维吾尔族至今仍流行手抓进食,欧美以刀叉进食,中国、韩国、日本等以匕箸进食。某种意义上,刀叉、匕箸等用具皆为手抓功能的延伸与强化。而用匕(汤匙)箸(筷子),尤其是用箸进食是举世公认的中国饮食文化遗产。那么,中国用匕箸进食方式发端于何时?具体使用情形又是怎样的呢?田野考古发掘出土的大量实物为回答此问题提供了相对具体的时空坐标系。据正式出版的考古发掘报告,匕箸实物皆见于新石器时代遗迹中。鉴于匕的形制古今大同小异(形同当今的羹匙,不过前有薄刃,类似今天的刀和勺结合的两用取食工具),也不易与其他器物相混淆,在考古发掘中亦易于辨认,故而其年代序列是比较清楚的七千年,其于中国饮食文化传统的表征意义不亚于筷箸。据王仁湘的钩沉与研究,整个新石器时代到殷商时代,从黄河流域的磁山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齐家文化、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殷商再到长江流域的河姆渡文化、马家浜-良渚文化,都有大量骨匕出土。其中以磁山文化出土的骨匕为最古老,以河姆渡遗址出土的象牙匕最精美、勺形骨匕(距今约6300-6900年)最接近今天的汤匙,以凌家滩玉匕、良渚玉匕最珍贵。殷商始出铜匕,西周流行铜匕,战国又出现漆匕、金匕,东汉以后铜匕、金匕、银匕时有所见。王仁湘:《中国古代进食具匕箸叉研究》,《考古学报》1990年第3期。

与匕的绵延不断七千年史不同,由于箸之材质的易腐性及其形制易于与骨笄、骨锥、骨针等相混淆,考古发掘中很难辨识,这就带来箸史发端的争议。迄今借助考古物证来证箸史之源的大抵有两种观点,其一新石器时代说,具体又有三说:(1)以考古发现的先民用火遗迹和陶器推测筷箸雏形至少万年以上,而距今约6800-6300年的陕西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骨笄中相当一部分其实是成熟期的筷箸。秦耕:《筷箸起源于中国》,《吕梁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2)以人类驯稻遗迹及用陶推测8千年前的浙江萧山跨湖桥遗址的木锥形器为箸原型。徐华龙:《箸史》,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1-2页。(3)以出土位置(体侧)及其置于陶豆、陶钵内,推测江苏高邮龙虬庄遗址出土的距今约6600-5000年的棒形骨器为骨箸,此为正式出版的发掘报告首次公布骨箸的发现。龙虬庄遗址考古队:《龙虬庄——江淮东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207,347页。该报告提供42例骨箸情形比较复杂,除了11支是与陶豆或陶钵同出外,其他位于体侧的很难与骨镞区分开来,相关器物命名标准、条件和功能还需讨论。其二商代说,这是目前得到传世文献和考古实物支撑的说法,王仁湘:《勺子·叉子·筷子——中国古代进食方式的考古学研究》,《寻根》1997年第5期。传世文献有《韩非子·喻老》追述的“纣为象箸”,出土实物见于安阳殷墟M1005的6支筒箸头梁思永:《殷墟发掘展览要目》,《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56页。同墓出土的还有漏勺1把,盂3、壶3、铲3、牛鼎1、鹿鼎1。梁思永认为以盂三、铲三、箸三双之配合,似为三组颇复杂之食具组合。但陈梦家在其《殷代铜器》(考古学报1954年第7册,第22-25页)认为,此组似乎可分两种:一种是盂、壶,一种是匕、铲、箸,皆原有长形木柄,似为烹调用具。《出品目录》称为“漏勺”的应为匕,是自鼎中取肉之具。也就是说此处的需要安装木柄的铜箸头,并非用来直接送食入口的筷箸。和湖北长阳县清江香炉石遗址商代中期的骨箸湖北清江隔河岩考古队:《湖北清江香炉石遗址的发掘》,《文物》1995年第9期。。尽管有理由相信箸起源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甚至更久远,但从既有物证来看,还需更多出土实物的支持。目前可以确认的最早的与现代箸形相似的是春秋中晚期的铜箸,如云南祥云大波那铜棺中出土3支长24-28厘米的圆柱形铜箸,云南省文物工作队:《云南祥云大波那木椁铜棺墓清理报告》,《考古》1964年第12期。和安徽贵池徽家冲春秋晚期墓出土2支长20.3厘米的方柱形铜箸卢茂村:《安徽贵池发现东周青铜器》,《文物》1980年第8期。。而普遍出现且数量大增则是自汉代开始,材质也开始多样化,除铜箸外,出土大量竹箸,如湖北云梦大坟头M1汉墓出土竹箸16支,各长24厘米,出土时放在竹筒内。湖北省博物馆:《云梦大坟头一号汉墓》,《文物资料丛刊》(4)。参酌江陵凤凰山M167汉墓所出遣册65所载“朼箸筲一”和同墓所出一竹筒内放漆匕1支、竹箸21支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整理小组:《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10期。,可知汉代是将匕箸放置于竹筲里的,就是今天的箸筒。马王堆汉墓出土竹箸与小漆盘、耳杯和酒卮等放置于漆案上。湖南博物馆:《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文物出版社1973年。除了实物证据外,还新增用箸进食的图像证据,如四川新都马家东汉墓出土画像砖“宴饮图”上,三人跽坐案前,案上放置箸两双,左边一人手托一碗,碗中似斜插箸一双。王有鹏:《四川新都新发现一批画像砖》,《文物》1980年第2期。山东嘉祥武梁祠后壁汉画像石《邢渠哺父图》中,一人坐于榻上,一人跪于榻前,正举箸喂食榻上之人。上方题注:邢渠哺父。此图体现了以食礼敬老养老的传统,这一传统文献记载一般上溯至久远的有虞氏:“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礼记·内则》)

需求分析的缺失还表现在教材质量参差不齐。目前我国图书市场上不乏各种专业ESP教材,但这些教材在内容的系统性和时效性上不突出,表现为缺乏真实场景的语言训练,不利于学习者语用能力的发展。以商务英语教材为例,在教材中没有对语言输出和与专业结合的交际能力的训练,直接影响学生语用能力的培养和教学效果。再看科技英语教材,文章加练习的传统精读教材的编排格式,体现科技英语的地方就是文章是科普类文章。人的认知能力和语言能力应互为促进,学习者专业语言能力应通过教材的学习得到发展。ESP教材单薄的设计没有体现专业英语的语用功能,也不能满足学生对科技英语学习的要求。

图1 考古出土的箸

(1.云梦大坟头M1汉箸,2.祥云大波那铜棺春秋箸,3.长沙东屯渡汉箸,4.长沙赤峰山唐箸,5.合肥孔庙元箸,6.珙县洛表明箸)

图2 新都马家东汉墓“宴饮图”画像砖(左)和敦煌473窟唐代《宴饮图》

隋唐以后还多见银箸,其中,以陕西长安李静训墓的2支长29厘米的银箸最早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唐长安城郊隋唐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值得注意的是,陕西蓝田杨家沟樊维岳《陕西蓝田发现一批唐代金银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1期。和浙江长兴下莘桥夏星南《浙江长兴县发现一批唐代银器》,《文物》1982年第11期。出土的唐代银箸分别长达33和33.1厘米,江苏丹徒丁卯桥唐窖藏一次性出土的21双银箸,也分长32厘米和长22.2厘米两种丹徒县文教局等《江苏丹徒丁卯桥出土唐代银器窖藏》,《文物》1982年第11期。,似有明显的功能区分,而河南偃师杏园村唐墓所出的长15.8厘米有銎可接柄使用的银箸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杏园村的两座唐墓》,《考古》1984年第10期。,与安阳殷墟所出铜箸头可遥相呼应,应为大箸传统的延续。

考古发现多具偶然性,墓葬完好度、器物材质存留度、器形识别难易度、人的认知等级等主客观因素都会影响器物的认知、识别和年代序列,何况事物的出现皆非一蹴而就,都有其发生、发展、成熟期和变革期,匕、箸史亦需作如是观。虽然迄今所见物证有限,但其承传延续的悠久历史却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其具体的使用情形又是怎样的呢?与当今的功能相同吗?

二、进食礼仪中的匕箸

其一,饮食种类、布局、器具遵循法四时、阴阳相接、尊卑有序的观念。“三礼”成书时间可能在战国秦汉之际,但其所记载的礼仪多源自商周上层生活实际和更久远的文化记忆。进餐者各自跽坐于自己的餐席或几案前,上放一餐所用饮食:粒类饭食(黍、稷、稻、粱、稰、穛)、牛羊豕鱼等肉肴(殽、胾、羹、脍、炙)、酒水和醯醬等调味品。骨阳肉阴,故带骨肉之殽为阳盛俎居左,纯肉之胾属阴载豆居右,饭燥为阳盛簋居人左,羹湿是阴盛铏置人右。脍(右)炙(左)在豆分置殽胔外,调料醯(左)醬(右)陈于席前近人处,酒(左)浆(右)置于羹右。若有亁肉条,曲中在左末端在右。鼎簋俎豆铏镫等食具则依其所盛食物的尊卑排列,如牛鼎最大,鱼鼎最小;饭食、肉肴等数目多寡则依据宾主地位、年龄而异:“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周礼·天官·冢宰》)“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諸公十有六,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礼记·礼器》)“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乡饮酒义》)

在此进食礼仪景观中隐含着东周秦汉之际的进食方式:手食与匕箸(梜)进食并重。证据如下:

凡进食之礼,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脍炙处外,醯酱处内,葱处末,酒浆处右。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客若降等。执食兴辞,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进。殽之序,徧祭之。三饭,主人延客食胾,然后辩殽。主人未辩,客不虚口。侍食于长者,主人亲馈,则拜而食。主人不亲馈,则不拜而食。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毋抟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剌齿,毋歠醢。客絮羹,主人辞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辞以窭。濡肉齿决,干肉不齿决,毋嘬炙。卒食,客自前跪,彻饭齐,以授相者。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御食于君,君赐余,器之溉者不写,其余皆写。馂余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御同于长者,虽贰不辞。偶坐不辞。羹之有菜者用梜,其无菜者不用梜。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在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6-66页。

其三,共食禁忌意在教养和尊卑伦理,如(4)、(9),和人共食,不能抢吃争饱,不能不洗手,不能搓饭团,不能把手里的饭菜鱼肉放回盛器,不可吃得满嘴带响,不可啃嚼骨头,不扔骨头给狗,不抖扬手中热饭,不要大口喝汤,不喝酱汁,湿肉牙咬,亁肉手撕,不可狼吞虎咽,不用箸吃饭,不用梜(箸)捞取无菜之羹,不可当众剔牙。这些看似对进食者食相的规定,其实就是共食禁忌,而禁忌的背后则关乎个人教养、伦理秩序、社会公约和文化心理等。现代上海松江民俗中依旧传承的就餐用筷“六忌”:半途筷(夹起又放下)、乱筷(挑肥拣瘦)、窥筷(吃着碗里看着盘里)、碎筷(用嘴撕拉筷上的食物)、签筷(用筷剔牙)、泪筷(夹起的菜肴滴汤不止)欧粤:《松江风俗》,百家出版社1991年,第127页。,可谓先秦共食禁忌的现代版。

(二)飯黍毋以箸……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匕箸之用。饭黍不用箸,用什么呢?梜取羹中之菜的“梜”又是什么?郑玄注引《仪礼·少牢馈食礼》“廪人摡甑、甗、匕与敦于廪爨”认为“饭黍稷用匕”。又曰:“梜猶箸也。今人或謂箸爲梜提。”故孔颖达正义曰:“有菜者为铏羹是也,以其有菜交横,非梜不可。无菜者谓大羹湆也,直歠之而已。湆有肉调者,犬羹兔羹之属,或当用匕也。”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在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6页。这至少说明在郑玄的时代,吃饭还不用箸,而用匕,箸的功能在于从羹具中梜取菜肴,因此时人又称箸为梜提。石一参今诠《管子·弟子职》“左执虚豆,右执梜匕”所言“箸謂之梜,匙謂之匕”,大概就是沿用了郑注。而清代厉鹗、梁启心等《十二月八日食腊八粥联句》中“甘芳滑流匙,磊塊利用梜”也显示匕梜的分工合作在清代的情形。另据《三国志·蜀志·先主传》“先主方食,失匕箸。”唐刘禹锡《为杜相公谢就宅赐食状》“舉其匕筯,若負丘山。”甘肃敦煌473窟唐代《宴饮图》壁画中,绘有9人(男4女5)围坐长桌进食图,每人面前都整齐划一地摆放着盘、箸和匕。宋苏轼《菜羹赋》“登盤盂而薦之,具匕筴而晨飱。”陆游《晓出湖边摘野蔬》“行迎風露衣巾爽,浄洗膻葷匕筯香。”《金史·僕散端传》“楠方食,擲匕筯于案。”清戴名世《吴宏表稿序》“顧有思得山海之珍、遠方之奇異以爲快,雖其未必皆可於口,而匕箸之所須,非是不飽焉。”则说明匕箸配合使用的传承史脉。

不过郑注“梜犹箸也”,又暗示“梜”像箸而非箸,那么“梜”是什么呢?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曾经出土一长方形黑漆食具箱,内放耳杯16个,木勺(匕)2把,竹筴2双。筴与箸同形而异:是一根竹片弯曲而成的“”形,被称之为箸的变形。《湖北曾侯乙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7期。这应该就是“梜”,郑玄用人们熟知的箸“”解释“梜”,是化生为熟的常用名物技法。

唐陆羽《茶经·器》“火筴,一名筯”,宋王安石《游土山示蔡天启秘校》“虽无膏污鼎,尚有羹濡筴”等说明唐宋时代筴依旧存在,而且流传到东瀛日本国沿用至今,据日本首都大学人文社会系何彬教授的调研,在日本神社祭祀专用的就是竹制的筴“”,现在改为“两口箸”(两头尖的两用筷箸,一头祭神一头人用),日常梜取火炭的称之为火箸,也归于筷箸类。而据日本文献记载筷箸最早在奈良时代(710-784)从中国传入日本,最初仅在宫廷和神社使用,后来才逐渐扩展到平民日用的。何彬《和食与筷子——谈日本食文化的一个侧面》,此为2016年7月21-23日于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筷子文化研讨会”参会论文,尚未公开发表。有意思的是,今天日本神社所用的两头尖圆的“两头箸”,正好是首次公布发现骨箸的新石器时代遗址龙虬庄出土的典型箸形,而日本神社加工神食所用的大箸,恰好在唐代多见出土,而且最早的实物见于殷商。从“礼失求诸野”的视角来看,不啻为中国筷箸形制、功能的很好参照。

为何需要匕箸配合使用呢?这就需要将匕箸置于整个饮食生态系统诸如饮食原料(五谷、蔬果、禽肉等)、饮食习惯(熟食、粒食、羹食等)、饮食器具(鼎簋鬲豆尊彝等)、烹饪技法(蒸煮熬炙等)等中考察其功用,匕之用与中国古老的粒食(黍、稷、稻等)传统及从鼎鬲铏尊等饮食具中舀取肉、羹、酒浆的需要相适应,而箸则是应羹汤中煮焯菜肴的饮食传统被发明出来,用于挟取热羹中菜食的。

《仪礼》繁复的进食礼中不见箸、梜,而多见用匕类食具:凡匕36次、朼9次、柶26次,是饮宴祭礼中频频与俎、鼎、甑、甗、觯、铏等饮食器同时出场的饮食器具。据《仪礼》所载其功能,约有四种匕:

where A is the sinusoidal test signal;a1is F.S.1.5%of the actuator;f is the test frequency of the system.

1.牲匕。包括宴饮常用匕和祭礼专用的朼,用于从鼎中取出牲体盛放于俎上,如《士婚礼》:“举鼎入,陈于阼阶南,西面,北上。匕俎从设,北面载,执而俟。”《公食大夫礼》:“旅人南面加匕于鼎,……大夫既匕,匕奠于鼎,逆退,复位。”《士丧礼》:“素俎在鼎西,西顺,覆匕,东柄。……乃朼載,載兩髀於兩端。”《士虞礼》:“鼎入,设于西阶前,东面北上。匕俎从设。左人抽扃、鼏、匕,佐食及右人载。卒,朼者逆退复位。”《特牲馈食礼》:“赞者错俎,加匕,乃朼。……卒载,加匕于鼎。”《有司徹》:“匕皆加于鼎,东枋。……覆二疏匕于其(羊俎)上,皆缩俎,西枋。”这也是《仪礼》进食礼中匕最常见的用途。而考古发现的物证亦证实“匕鼎”组合的常态,如陕西永寿好畤河村的“中仲柟父乍匕永寶用”铜匕出土时放置于鼎中。淅川下寺出土春秋中期王子午鼎与匕,安徽寿县蔡侯墓出土的七件升鼎各附一长25.5厘米的大匕,湖北随县擂鼓墩曾侯乙墓出土九件升鼎和一件小鬲,皆配置铜匕,应是用于取出器内牲体或饭食的。

2.饭匕。即与甑、甗、敦等蒸煮炊器配合使用,从中取出黍稷等饭食,如《少牢馈食礼》:“雍人摡鼎、匕、俎于雍爨……廪人摡甑甗、匕与敦于廪爨,廪爨在雍爨之北。……匕皆加于鼎。东枋。”郑玄注曰:“廪人,掌米入之藏者。甗如甑,一孔。古文甑为蒸。匕所以匕黍稷者也。”《正字通·瓦部》载“《博古图》云:甗之为器,上若甑,可以炊物,下若鬲,可以饪物,盖兼二器而有之。或三足而圆,或四足而方。”考古出土的铜甗,外底常见烟炱的痕迹,有的内底发现附著有水垢痕,证明甗是具有复合功能的炊煮器。张静《商周青铜甗初论》,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02年,第3页。甗和匕配置使用法,也有考古证据,如陕西宝鸡福临堡秦墓M1(春秋中期),出土的甗中有一匕,当是用于取甗所蒸炊的饭食。河南淅川下寺一号墓出土3件,大匕长57厘米置于鼎中,小匕长6.5厘米置于小鬲中。山东藤县后荆沟春秋墓出土两件长25.5厘米的铜匕放置在铜鬲内。安徽寿县春秋晚期的蔡侯墓出土8件鬲皆各附长9.6厘米匕,与七鼎七大匕(长25.5厘米)相配。可见,饭匕亦分大小。

3.醴匕。主要是用于舀取酒醴的柶,多为木或角质,如《士冠礼》“以柶祭醴三,興,筵末,坐啐醴,建柶。”《既夕礼》“实角觯四,木柶二”,《士丧礼》“两瓦甒,其实醴酒,角觯,木柶。”偶用于取铏羹,如《公食大夫礼》“扱上铏以柶”,孙诒让注解曰:“凡扱醴扱羹并以柶,盖与匕饭匕牲体之匕,形略同而用异。”《说文》段注认为柶与匕的异同在于“盖常用器曰匕,礼器曰柶。”从《仪礼》及先秦典籍所载来看,所谓常器与礼器之别,似乎并无道理。如王弼注《易·震》“震驚百里,不喪匕鬯”曰“匕,所以載鼎實;鬯,香酒。奉宗廟之盛也。”“匕鬯”因此成为宗庙祭祀的代名词,如南朝陈徐陵《皇太子临辟雍颂》:“皇太子耀彼重離,光兹匕鬯,儀以天文,化成天下。”唐陈子昂《大周受命颂》:“臣聞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皇帝嗣武,以主匕鬯,豈不宜乎!”可见,匕也是礼器。

林强信的眼睛如一盏灯,似乎能照亮我内心的阴暗。他的眼里分明打了问号,对我是不是真的辞工回家深有怀疑。林强信说,阿坤啊,我培养你这么多年,你这么做,是拆我的台呀。我谦虚地说,大发厂是艘航母,我不过是颗螺丝钉,哪有那么重要?再说,谁不知道林老板您在坑梓这个小镇上,树大根深,家大业大,谁能拆得了您林老板的台呢?我这个老实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自我感觉临场发挥得还行。

施工现场条件允许,土层坚实及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且挖深不超过3 m时,可采用放坡法施工。放坡开槽如图8所示。

图3 陕西宝鸡石鼓山西周墓出土彝卣与柶

图4 淅川下寺出土春秋王子午鼎与匕

三、进食礼与彝伦攸叙

据《仪礼》所载,除了《乡饮酒礼》、《公食大夫礼》、《特牲馈食礼》和《少牢馈食礼》等专门的饮食礼之外,冠、婚、丧、虞、祭、射、觐、燕、聘等礼也皆有宴饮礼仪。孔颖达比较了《仪礼》之“燕礼”、“公食大夫礼”后认为《曲礼》所载“进食礼”乃是卿大夫、士与客燕食之礼。宾主席位与礼食陈设与《公食大夫礼》相似,而后者由于级别更高(被聘问之国国君为来聘使者大夫所举行的食礼)亦更繁复细致:主人三揖三让亲迎宾入庙门,先后盥手后一揖一让礼升堂入席,食官陈具设食:士陈鼎于庙庭,雍人陈俎于鼎南,旅人加匕于鼎。陪宴的大夫们依序盥洗后用匕取鼎中食物,载者以俎承之:鱼七条纵放于俎,牛羊肠、胃七节横放于俎,猪肉皮七条横放于俎。旅人取匕,甸人举鼎,按照鼎实尊卑顺序重新放回庙门南边的原位。接着宰夫授醯酱于主人,主人授之于宾。宾主辞谢礼后,公西向立于序北,宾北向立于西阶。宰夫自东房进六豆分两行设于醯酱东,以西为上: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士设俎两行于豆南,以西为上:牛、羊、豕、腊、肠、胃,宰夫设黍、稷六簋于俎西,三行陈列,以东北为上。湆镫在酱西,牛羊豕牛四铏分两行设于豆西,以东为上。觯酒在豆东,饭粱设于湆西,稻于粱西。羞豆十六设于稻南,屈折而陈,凡为四行:膷(牛羹)以东,臐(羊羹)、膮(猪羹)、牛炙;牛炙南醢(肉泥),醢以西,牛胾、醢、牛鮨;牛鮨南羊炙,以东羊胾、醢、豕炙;豕炙南醢,以西豕胾、芥酱、鱼脍。杨天宇:《仪礼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31-436页。(如下图)赞者报告正馔陈设完毕,公揖请宾入席进食,宾辞谢后入席北向就坐,在赞者协助下遍祭群食,象征性地三飨之后退席。

周代贵族是否严格遵守此礼仪规则、食谱、食具等,今天亦不可求证。不过考古出土的食具以及食具上的图像,则说明进食礼仪以及助燕饮礼乐彰显社会伦理秩序和人际尊卑长幼关系是相当普遍的和备受重视的。比如现藏上海博物馆战国前期的盛酒器“燕乐画像椭杯”上的画像计有楼阁建筑3所,车2辆,人48个,鸟33只,兽10匹,以及其他各种器物如鼎、豆、罍、觯、柶、悬钟、鸟鼓、琴、弓箭等,有条不紊地布置在杯之内外,构成一幅有声有色的战国贵族宴飨、舞乐、车猎、弋射、斗兽等生活图画。其中杯内横腹及杯外一端各刻画一组楼阁燕饮图,如杯内横腹处图像:一边楼阁右侧一人于鼎中取食,一人执豆以受,两人捧豆正拾级而上,阁楼中室牖下两人、两罍,一人持勺(即柶)取酒,一人受酒;左侧两人向跽,一人以手支地,一人执觯饮酒。另一边楼阁左侧一人于鼎内取物,一人持豆受之,一人捧豆正要登阁,阁上右边三人,两人相对微俯上身相揖,一人不清;左侧一戴三叉冠者双手奉觯于一平冠者,平冠者伸一手受之,二人中间置一豆。杯外一端亦有楼阁,楼阁左侧一人正自鼎中取食,两人持豆受之,三人鱼贯持豆登阁;阁楼右侧设有一案,案上置二罍,有二人自罍中取酒;再其右有四人相揖谈话状;阁上有四人,一人持觯,一人持豆,两人相对跽坐。马承源:《漫谈战国青铜器上的画像》,《文物》1961年第10期。描述此图的马承源先生没有说明三幅图中的人用何物于鼎中取食,但可以想见应为匕,只是与《仪礼》中匕载俎受稍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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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羹匕。即用于从鼎中舀取羹汁注于疏匕,如《仪礼·有司徹》“司马在羊鼎之东,二手执桃匕枋以挹湆(qi,汤汁),注于疏匕。若是者三。”郑玄注曰:“‘桃’读如‘抌’(音由)”又曰:“疏匕,匕柄有刻饰者。”“抌”即舀取,与此桃匕挹湆意义相同。考古发现的西周以来的铜匕有柄长达25、32甚至50厘米的大匕和柄有纹饰的匕或匕斗镂孔的匕,如湖北曾侯乙墓曾出土一件长柄大匕和镂空金匕,出土时皆或置于鼎内或置于鼎旁。随县擂鼓墩一号墓考古发掘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发掘简报》,《考古》1979年第7期。河南辉县琉璃阁战国墓出土多件镂孔铜匕,可能即为桃匕和疏匕。郭宝钧认为镂孔铜匕为“疏匕”,用于取食羹中之肉(类似今天吃火锅中的漏勺),王仁湘认为疏匕是匕柄有装饰纹样的匕。王仁湘:《中国古代进食具匕箸叉研究》,《考古学报》1990年第3期。而西周流行的勺形匕就是柄部扁平宽大有纹饰且多长达25厘米左右,如陕西扶风庄白一号铜器窖藏出土两件“微伯兴匕”,长达32.5厘米。

图5 进食礼仪图(据杨天宇《仪礼译注》)绘制图改制)

从上述进食礼景观可知,进食已然超越了果腹或满足口欲的生物性需求,而是人际关系和社会伦理秩序展演的舞台或微缩景观,有形的严格规则与无形的信仰、价值观念尽显其中。其主旨具体言之如下:

《礼记·曲礼》明文描述了“进食之礼”景观:

“礼者天地之序也,序故群物皆别。”(《礼记·乐记》)礼即秩序即区别,区别便于认识,秩序为了和谐。唯有如此万物才能并行不悖、各守其序而达到和谐。因而,食物种类多寡、席位布局、饮食器具等皆成为明贵贱、辨隆杀、知孝悌、尊长养老等正身安邦之王道的展演舞台。进食礼仪实际上就是通过饮食活动践履和反映的社会秩序与观念。食物的摆放、座次的顺序,东西南北上下左右皆有讲究,每一个人在此场合中都会根据自己的身份、辈分、年龄行事,不能僭越和造次。

图6 《仪礼·聘礼》所载列鼎鼎实示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进食礼中,匕箸/梜/筴的记载很少,《仪礼》中多有匕载,但多不用于直接进食入口,而是在从炊器中取出牲体或饭食之后就退出了,匕箸直接进食的场面迄今最早的仅见于汉代的画像砖图像。那么商周的贵族们如何进食呢?《管子·弟子职》中弟子给师长上完菜饭之后,要恭立于一旁,“左执虚豆,右执梜匕,周还而贰,唯嗛之视,同嗛以齿”,即左手端着空碗,右手拿着梜匕,用心注意,巡回添加饭菜酒水。若多人空碗,则依照长幼尊卑次序添加。从此描述可知,匕箸多由侍者侍食使用,手食可能还是商周贵族们最主要的进食方式。

其二,宾主席位及设馔、进食程序遵循天地四时、长幼尊卑阶序等差和感恩报祭的观念。由上述进食礼景观可知,宾主席位、设馔次序、饮食具摆放等皆有讲究,比如主人西向东立,宾客北向西立,宾主间揖让礼数,以及宾客位高于主人则居主位,而居于客位者进食之前要率先起立辞谢再三。饭前主人要引导宾客遍祭饮食神及所设食物菜肴,以不忘本。凡有师长君亲,则凡事以尊长为先。尊长赐食(即“馂余”),不得推辞。“馂余”的仪节,实质上是天人关系在人间尊卑长幼关系中的复制和搬演。“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礼记·祭统》)“馂”即祭祀仪式的最后分吃祭品的仪节。世人祭祀神灵或祖先最重要的环节是供其享用鼎食珍馐,分吃神灵或祖先享用过的食物,也就是接受神灵或祖先福佑的重要方式。据孙希旦注,“馂之道,每变以众,既以贵贱之别,而又以为像其惠之渐广也。”也就是说,在食馂礼中,也是严格遵照先尊后卑的原则接受神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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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的种类不仅与四时相应:“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犊麛,膳膏腥;冬行鲜羽,膳膏膻。”(《周礼·天官·冢宰》)而且还要与适宜的食具相应:“凡饮,养阳气也;凡食,养阴气也。……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笾、豆之实,水土之品也。”(《礼记·郊特牲》)鼎、镬无足鼎。古时煮肉及鱼、腊之器。《周礼·天官·亨人》:“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鱼肉腊等)、铏盛菜羹的器皿。古常用于祭祀。铏羹即祭祀时盛在铏器中的调以五味的羹。《周礼·天官·亨人》:“祭祀,共大羹、铏羹。宾客亦如之。”贾公彦疏:“云‘铏羹’者,皆是陪鼎膷肿膮,牛用藿,羊用苦,豕用薇,调以五味,盛之于铏器,即谓之铏羹。”《乐府诗集·郊庙歌辞十二·周宗庙乐府舞辞》:“振其鼗鼓,洁以铏羹。”清毛奇龄《辨定祭礼通俗谱》卷三:“又将鼎肉入之小鼎,而和菜作羹,所谓铏羹也。”(菜羹)、镫本作“登”。瓦豆。古代陶制的食器,形似高足盘,或有盖。《仪礼·公食大夫礼》:“大羹湆不和,实于镫。宰右执镫,左执盖,由门入。”郑玄注:“瓦豆谓之镫。”(肉羹)、鬲古代一种炊器。口圆,似鼎,三足中空而曲。陶制的始于新石器时代晩期。殷 周时,陶制的与青铜制的并存。《周礼·考工记·陶人》:“鬲實五觳,厚半寸,脣寸。”孙诒让正义:“其用主於烹飪,與釜、鍑同。”、甗、古代一种炊器。以青铜或陶为之,分两层,上部是透底的甑,下部是鬲。上可蒸,下可煮。外形上大下小。《周礼·考工记·陶人》:“陶人爲甗,實二鬴,厚半寸,脣寸。”甑(五谷)蒸食炊器。其底有孔,古用陶制,殷周时代有以青铜制,后多用木制。俗叫甑子。《周礼·考工记·陶人》:“陶人爲甑,實二鬴,厚半寸,脣寸,七穿。”等炊食具多为陶质和青铜质,前五种用于煮和炖,后两种用于蒸,皆与火、土或金相关。盛食器簋(黍稷)、簠(稻粱)、笾(果实)、豆(菹醢)、俎(牲体等)、匕(牲、饭)、箸(菜肴)等材质比较复杂,如豆类器竹曰籩,木曰豆;簋类本为竹,亦有陶和铜质,俎、匕、箸有竹、木、骨等,不过总体皆呈木性。食物与其适宜盛放的器皿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五行相生、阴阳相接。这是一项十分繁琐而复杂的事物,因此,《周礼》六官及其属官或多或少皆和食品、食器有关,如天官最高长官太宰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在祭祀神灵如五帝、大神示、享先王以及天子大朝觐会同礼仪中,协助天子监督百官斋戒、视牲和赞玉几、玉爵、玉币、玉献等事宜。宰夫的职责之一就是负责朝觐、会同、宾客等燕礼、食礼、祭礼中所需各种食品和器物的陈设与其陈数:“凡朝觐、会同、宾客,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委积、膳献、饮食、客赐之飧牵,与其陈数。”

饮食和席位为何要如此布局呢?内中缘由即在于“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礼记·丧服四制》)因此,凡有宴饮处,“宾主象天地也;介僎象阴阳也;三宾象三光也;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四面之坐,象四时也。……主人者尊宾,故坐宾于西北,而坐介于西南以辅宾,宾者接人以义者也,故坐于西北。主人者,接人以德厚者也,故坐于东南。而坐僎于东北,以辅主人也。仁义接,宾主有事,俎豆有数曰圣,圣立而将之以敬曰礼,礼以体长幼曰德。德也者,得于身也。……是以天子之立也,左圣向仁,右义偝藏也。”《礼记·乡饮酒义》此为政教之本,礼之大参,所以自天子以下皆努力践行。可见,进食在此不再是日常果腹或聚友欢食的凡俗之事,而是包含着天地自然、仁义圣道、修身备德的社会意义。

(一)共饭不泽手:手食。孔颖达注疏“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曰:共食,谓同事聚居,非礼食,则有同器食法,共食宜嫌,不辄厌饫为饱也。共饭不泽手者,亦是共器盛饭也。泽谓光泽也。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不得临食始捼莎手乃食,恐为人秽也。若泽手,手必汗生,则不洁净。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在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1页。而在以繁文琐礼著称的《仪礼》中,凡有宴饮处必设盥洗仪节,为一证。孔颖达疏《礼记·丧大记》“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簋者盥”曰:“食于盛不盥者,以其歠粥不用手,故不盥;食于簋者盥,……谓以手就簋取饭,故盥也。”为二证。陕西绥德出土的商晚期青铜“飨戚”上刻一“飨”()字,像二人相向跽坐,中置食器,作就食状,其中一人正伸手取食或敬奉对向者。《陕西出土商周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79年,图版八八,说明见附录第14页。此可谓三证。商周甲金文中,卿、饗同形,皆为“”或“”,而拿食物给人吃的“飤”()、盛食器“簋”()皆象手持物取食之形。容庚:《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第359-361、296页。

阿里现在就叫巴里。阿东比阿里小五岁,他学地理后对自己的名字很反感,曾经向他父亲抗议说:“凭什么给哥哥用一个国家级名字,给我却只用一个县级的名字。”

人类学仪式理论认为,仪式是那些“用于特定场合的一套规定好了的正式行为,而又没有放弃技术惯例的,包括特定场合的形体、服饰、语言、位置、器物等的展演形式来达成的人际交流和文化记忆的“社会剧”。 V.W.Turner,The Anthropology of Performance,New York:PAJ Publications,1987,p.79,158.“进食之礼”亦是“社会剧”展演的微缩景观之一,和谁一起吃饭,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怎么坐,怎么吃,都是大有讲究的。正如法国学者让-马克·阿尔贝在其《权力的餐桌》导言中所言:“坐下来吃饭是一种划分,体现集体聚会仪式,划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坐下来吃饭有着社会和政治层面的意义。”让-马克·阿尔贝:《餐桌的权力:从古希腊宴会到爱丽舍宫》,刘可有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1-2页。再次说明饮食被礼仪化、权力化的普遍性。个人在饮食上的选择其实早已被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所规约而没有多少自由空间,因为礼不仅是一种外在的社会控制机制,更是通过教化践履而内化为人的无意识行为。正是藉由外制与内化的双重效果,社会秩序才得以建立和维持,古圣先贤谓之“彝伦攸叙”出自《书·洪範》:“王乃言曰:‘嗚呼,箕子!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攸叙。’”,又一个以饮食器具来象征性表述的例子。“彝,宗庙常器也”(《说文·纟部》),“百器之总名也”(龚自珍《说宗彝》),如钟、鼎、尊、罍、俎、豆之属,引申为常则、常规、法度。吃饭如何关乎彝伦攸叙呢?这还需要从礼之发生说起。

四、礼之初:始诸饮食

礼乐成人、礼乐治国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特征,各种礼器则是礼乐经义具象的物化符号表述。礼缘何发生?先秦贤达的一种比较普遍认同的推源是:

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敬鬼神。……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鍾鼓,脩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籩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此禮之大成也。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在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66-676页。

《礼记·礼运》篇关于礼之发生的描述不仅非常具象,也大体符合中国礼乐文明进程:从茹毛饮血的生食到燔黍炮豚之熟食,从汙尊抔饮到范金合土以造器,从最简易的鼓、尊、盆、钵、匕等饮食器(陶器)到渐成规制的鼓、尊、爵、鼎、簋、鬲、鬶、豆、匜、匕、箸等饮食器(陶器-铜器),从简单的燔黍捭豚、汙尊抔饮到盛大繁复的陈备牺牲(牛羊犬豕)、鼎俎簠簋籩豆鉶羹、琴瑟管磬鍾鼓,皆为养生送死、致敬鬼神、和谐秩序。可见始于饮食之礼,亦是家-国大事之一——祭祀吉礼的源头。故《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个中缘由即在于,“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社稷”(土地神和谷神)即“国家”,甚而以烹饪用的鼎象征国家政权和身份,这就是为何在天赐大禹的“洪范九畴”中,饮食事项位于农用八政之首务,更是“洪范九畴”之于国家“彝伦攸序”意义言说的核心隐喻和“体味”原型详参彭兆荣《“体味”:中国饮馔遗产之微缩景观》,《百色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图11所示的设计师行为模型包含行为和能力两方面特征。方案数、原创方案数、引用数是衡量设计师行为特征的3个指标;高分方案、被引用数两个指标衡量产出效应,即能力特征。这两方面特征展示了设计师行为的个性化与差异性。

俗言“民以食为天”,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如此凝练的言说也潜隐在汉字构型中,“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豊,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凡豊之属,皆从豊,读与禮同。”(许慎《说文解字》)汉代说文家的记忆,不仅在三千多前年的甲骨卜辞中找到了书证:“豊”()从豆从珏,像二玉在器(即豆)之形。古者行礼在玉,故《说文》曰:豊,行礼之器。其说古矣。惟许君不知字即珏字,故但以从豆象形解之,实则豊从珏在中。……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若豊,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禮。”王国维著《观堂集林》,北京:中华书局,2006,第291页。而且还有至少远达八千年的考古实物证据来与之遥相呼应——玉器、陶器与人体共同构筑了“禮”之形体与意义——加神圣祭坛之“示”强调其神圣初义,加酉(尖底陶瓶,早期礼器)承载以水酒奉神人之意,加身或骨则明示礼承载于人体的本质。因此“豊”可谓三重行礼之器:履礼之人、藏礼之器(玉石类斧、钺、玦、环、璜、璧、琮、珪、璋等,陶、铜、竹木类的钟、鼓、旂、铃、尊、鼎、簋、鬶、爵、匜、匕、箸等)和饮食(酒浆饭菜羹臛等)。详参唐启翠《礼》,《民族艺术》2014年第3期。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饮食及其礼仪礼器不独关乎个体生命的生死存亡,更是关乎国家生死攸关和社会秩序的大事。

五、结 语

匕箸虽微,然亦是中国饮食生态链和中国文化传统中不可或缺的器具和象征符号。七千年来的匕箸实物构成了文化大传统,“三礼”及其他典籍则是书写小传统,二者之间或有断裂,但更多的却是继承延续,二者互相对照,不仅可以弄清饮食器具的创造、选择与食物的选取、加工、食用方式间的关系,而且借助书写传统中的记忆,也可以重新认识考古出土的匕箸对于社会秩序建立与维持,对礼制文明及其话语建构的符号意义。考古出土的实物、图像与文献的互证互释,为重构早期中国匕箸餐具背后进食礼仪规仪节及其关乎“彝伦攸序”社会意义提供了可行的途径。同时,考古发现的匕箸与其伴出器物的位置关系及其功用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澄清。

针对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决策,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这一水资源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将极大地推动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唐启翠
《百色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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