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学视角下的《再生》三部曲
帕特巴克是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英国最受欢迎的小说家之一。根据“图书营销委员会”和《格兰塔杂志》1983年的调查显示,帕特巴克被评为“英国二十大最优秀的年轻小说家”。[1]巴克早期的创作题材主要是经济萧条时期工人阶级女性面临的经济困境,在英国文学史上,这个主题始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她也因此被打上“关注英格兰东北部去工业化、工人阶级文化的社会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1]但是随着战争题材小说《再生》三部曲的发表,即 《再生》(1991年),《门里的眼睛》(1993 年),《鬼途》(1995 年),巴克名声大振,吸引了广大评论家和读者的注意。三部作品不管是分开解读,还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解读,都广受好评。1991年,《再生》被《纽约书评》提名为年度四大最佳小说;《门里的眼睛》于1993年获得“卫报小说奖”;《鬼途》于 1995年获得“布克奖”。
三部曲由多个伦理结构成,一个个伦理结则被伦理线串联或并联在一起,构成文本的整体伦理结构。其中一个主要的伦理结是真实的历史人物里弗斯医生在克雷格洛克哈特医院为受伤的参战士兵们治病救人的故事。在第一部小说《再生》中,里弗斯医生在克雷格洛克哈特医院治疗士兵们时,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临床表现。不同的故事同样的经历并联起来印证了里弗斯医生的权威的社会伦理身份。在第二部小说《门里的眼睛》中,普莱尔的理性意志与非理性意志发生强烈冲突,最终形成了双重人格。第三部《鬼途》则展现了更宏大更复杂的伦理结构,里弗斯医生的回忆与普莱尔的死亡之路交叉叙述,既凸显了战争的非人性化,又冲击了里弗斯医生固定的观念——即文明社会的优越感。本文从文学伦理学角度,探讨普莱尔身上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的冲突,以及两分身背后的伦理归因;此外本文还试图从里弗斯医生面对的三重伦理困境入手,揭露正义战争的非正义性以及文明社会的野蛮性。
一、普莱尔身上的斯芬克斯因子
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就是如何把人同兽区别开来以及在人与兽之间做出身份选择。[2]古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斯芬克斯既具备了人性因子,又具备了兽性因子。这两种因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人。[3]斯芬克斯因子能够从生物性和理性两个方面说明人的基本特点,即在人的身上善恶共存的特点,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和变化,导致人物的不同行为特征和性格表现,形成不同的伦理冲突,表现出不同的道德价值。[3]三部曲的主人公普莱尔来自一个普通家庭,因为参加一战,在战场中负伤,他被送往克雷格洛克哈特就医;面对生理的打击以及精神的压力,普莱尔分化出另一个 “自我”。这个“自我”生于战壕中,存在着不受理性控制和约束的非理性意志,如幻觉,欲望等。他还患有“语言沙拉”症,即语言不完整,语义不明了。面对里弗斯医生时,他介绍道“我两年前生的,在法国一个战穴,我没有把爸爸”。[4]他在思维过程中有认知障碍,说话的口吻跟小孩子一样。[4]在这个“自我”中,非理性意志占据主导地位,动物性本能战胜了人性的理性意志。他变得六亲不认,亲手将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帕特里克·麦克维尔送上了绝路。普莱尔的同性恋伙伴查尔斯·马宁上尉也因为这个“自我”的自私而收到了警告。马宁的性取向一直是个秘密,连他的家人和亲友都不知道,但是在住所与情报局官员普莱尔发生关系后的第二天,他就收到了一份剪报,这份剪报的内容是德军要把四万七千名同性恋的名单公之于众,以此来威胁这些同性恋们背叛自己的国家,普莱尔从战争负伤回来后,暂时任职于军需部情报局,告密对他的前途大有帮助。对权力的欲望是他这个自我身上动物本能的残留,是不受理性控制的兽性因子。第二部小说《门里的眼睛》的开头,普莱尔就表现出非理性意志,他的现实感丧失,理性意识淡薄。他对伦敦的生活感到越来越忙乱。“有时候普莱尔看到、听到或者闻到伦敦市民的味道就感到恶心……这种味道比战友们从前线带回来的那种臭味还难闻……他要么远离街道,远离人群,远离污染他鼻子的香水味”。[4]残酷的战争,不计其数的人员伤亡,以及难以忍受的工作压力使普莱尔产生幻觉,使他回忆起当初在战场受到的创伤。有时候,普莱尔甚至会陷入空虚之中,然后感到愤怒,暴力,敌友不分,荒谬地拉拢他的敌人,背叛自己至爱的亲友。
而普莱尔的另一个“自我”则具有人性的伦理意识,分得清是非黑白。他在军需部情报局任职时,需要捣毁一群反战抗议者的阴谋,这群反战抗议者中包括亲如生母的邻居阿姨贝蒂·罗普,跟他情同手足的朋友帕特里克·麦克维尔,以及他青梅竹马的妹妹、也是贝蒂·罗普的女儿海蒂·罗普。当他得知贝蒂·罗普因为试图暗杀首相而锒铛入狱之后,他前往探望,并冒着上军事法庭的危险,把相关文件誊抄出来给贝蒂,希望能帮助她。这个自我中,低级的兽性因子得到高级的人性因子的控制,因此表现出正直、知恩图报的善良本性。
两分身背后的伦理归因在于伦理身份的变化。战争赋予了他“临时的绅士”伦理身份,但是他的父亲从小向他灌输忠于工人阶级的道德理念。在他的心里,平民与绅士这两个伦理身份的混乱促使了他分化成两身,来应对不同的身份。“兽性”的自我十分向往上流社会的生活。他被提拔为少尉,但是这个头衔将他置于“可笑的境地”。他并不富有,至少从表面看来,他依然没能过上绅士般的生活。他曾跟里维斯医生说过,“你穿什么样的衣服,听到什么样的话,在哪里歇息,带什么样的东西”都会加剧阶级差异。[5]为了能够配得上绅士的头衔,他和军官为伍,甚至与他们成为同性恋伙伴,做出了违反人伦的事。他的所作所为触犯了伦理禁忌,然而,短暂的上层社会的身份并不能改变他来自工人阶级的事实,等到战争结束,他还是得穿回那件“脏得离谱,破烂不堪”的大衣,所以“无论他多渴望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地位,他更倾向于维持阶级之间的差别”。[4]两分身的另一个伦理归因是他的家庭冲突。因为除了社会赋予他一战士兵、“临时绅士”、少尉这些伦理身份,普莱尔还有一个与生俱来的、由血缘所决定的血亲身份,那就是儿子的身份。他生长在由不和睦并且有暴力倾向的家庭里。他的父母之间关系紧张,经常发生口角之争。他的父亲还总是带上普莱尔在外偷情,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不断误导小普莱尔的道德观,他的父亲一步步扭曲他对是非的看法,在父亲的哄骗下,他为了一粒糖果向母亲撒谎。同时由于母亲健康状况不佳,普莱尔从小由邻居贝蒂抚养长大。这位单身母亲也曾与独立工党秘书卡特偷情,并被普莱尔及贝蒂的两个女儿撞见,为了给妹妹们出气,普莱尔对卡特恶作剧。贝蒂为了惩罚普莱尔,“朝他的屁股重重地拍下去”。普莱尔唯一遗憾的不是犯了这个错误,而是没能接受“更尊贵的惩罚”。[4]小小年纪膨胀的自尊心对他的成长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这些不良的家庭因素激发了普莱尔内心的兽性因子,唤醒了他内心的欲望、贪婪、以及善恶不分的本性。
聂珍钊教授认为,文学伦理学的意义在于对作品中呈现的人物和事件进行伦理分析,挖掘人物和事件之中蕴藏的伦理价值以及道德倾向,揭示文学作品对于社会和读者的道德警示和教诲作用。[10]《再生》三部曲中,普莱尔代表着社会的中下层阶级,而里弗斯医生代表着社会的中上层阶级。不同的社会阶级在战争的背景下面临不同的伦理困境,由此产生了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和不同的命运。触犯伦理禁忌的普莱尔最后战死沙场,面对多重困境的里弗斯最终认识到战争的本质和“文明”的本质,对国家充满失望。
二、里弗斯医生的伦理困境
[1]Brannigan,John.Contemporary British Novelists,Pat Barker.Ed.Daniel Lea,Manchester:Manchester UP,2005.
里弗斯面对的第二重困境是更为严重的道德两难问题。根据聂珍钊教授对伦理两难的定义,伦理两难由两个道德命题构成,如果选择者对它们各自单独地做出道德判断,每一个选择都是正确的,并且每一种选择都符合普遍道德原则。但是一旦选择者在二者之间做出选择,就会导致另一项违背伦理,即违背普遍道德原则。[6]里弗斯接受的是传统的维多利亚式的教育,强烈地追求所谓的荣誉,因此他十分尽心尽力,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工作中。同时,他也不是一个思想保守的人。士兵们的遭遇使他不得不重新思考那些固有的荣辱观。小说中的里弗斯医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角色。这是一种讽刺,因为他的职责是改变他人。在《鬼途》的结局,躺在病床上的是年轻的未婚小伙哈里特。受父亲影响,哈里特满怀爱国主义热情,自认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在战场上,哈里特侃侃而谈,不断反驳其他士兵的反战宣言,他说,“我们是为祖国的合法权益而战,我们为保持比利时的中立国地位而战,我们是为法国的独立而战,我们不在德国,他们(敌人)在法国。这是正义的战争。”[7]但是当他躺在病床上,弥留之际,口中却一直重复着一句话,“一切都不值得”。[7]面对着这个年轻的生命,里弗斯对自己的价值观产生了巨大的怀疑:正义的战争却原来越偏离正义的轨道。琳达·普雷斯科特(Lynda Prescott)认为里弗斯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有时候像一个搜巫者,有时候像一个温柔的女护士。[8]她认为,里弗斯医生有能力帮助他的病人们治好他们的疾病,重新寻回生活的平衡。 [8]约翰·布兰尼根(John Brannigan)详细地分析了里弗斯医生性格中的双重特点。布兰尼根认为在三部曲的最后一部,里弗斯医生沦为自己的病人。他的双重特点区别很明显,布兰尼根将他的理性自我称为“精细思维”,精细思维必须分析并驱走感性自我的恶魔。而他的感性自我称为“原始思维”。这两种区别贯穿整个三部曲,并且似乎有人格分裂的趋势。[1]在《鬼途》中,“里弗斯医生既是能干的分析家,可以帮助病人排忧解难,同时他又是一位倍感恐惧的病人,不断受到噩梦、幻觉的困扰”。[7]这些幽灵般的症状是因为两难的道德选择。一方面,里弗斯医生的职业使命是竭尽全力将受伤的士兵们医治好,再将他们送回战场,为国争光,在另一方面,送他们回到战场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将他们送上一条不归路,士兵们大都战死沙场,有的即使能够逃过死亡之手,也身负重伤,再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享受战后的和平生活。小说向读者展示了里弗斯医生的道德两难困境,以及对战争非正义性的认识过程。
里弗斯面临的第三重困境是固有价值观的解构。接受过传统教育的里弗斯医生为人正直,工作兢兢业业,对国家满怀热血。但是经过战争的洗礼、早期美拉尼西亚的经历后,善恶观被一步步瓦解。他曾在美拉尼西亚一个原始部落生活过,这个部落因为猎取人头的残忍传统,而被英国孤立,禁止他们参战。猎取人头是一种同胞相残的行为,与弑亲、弑君一样被视为伦理禁忌,因此被英国这个文明的国家抵制。讽刺的是,所谓的文明国家为了哈里特所说的正当理由参战,残杀别国同胞,从道德角度看,这和“野蛮”部落的猎头行为并无本质区别,因为无论战争的目的有多么崇高,都只能通过违反伦理道德的手段去实现。里弗斯医生偶然经过看护欧文太太的房间时,看到她的房间摆放着已故儿子的肖像,“肖像下面摆了花,花的两边各放了一支烛台、神龛”,这个布局和他在美拉尼西亚见到的颅骨屋一模一样。[7]里弗斯认为“虽然文化背景不同,但是人们骨子里的本性是一样的。从人类学家的专业角度,这种做法毫无意义,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必须理解这种行为”。[7]年轻的士兵们战死沙场,留下可怜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留下孤独的妻儿面对现实的生活压力,留下未婚先孕的女友独自忍受社会的冷嘲热讽。在美拉尼西亚,人们“把自己在自然界的位置调整到适合自己生存的最佳状态,形成了与大自然共生共存的和谐的生态伦理秩序”。[9]但是英国这个文明的国家却通过野蛮的途径破坏了这种平衡,他们带去了疾病,掠走了宝贵的自然资源,破坏了平衡的生态系统。“正值青壮年的男男女女们因为‘大英帝国托儿所’传播的疾病英年早逝:百日咳,麻疹,白喉,水痘,猩红热”。[7]在美拉尼西亚,一位妇女曾问里弗斯如果他有一先令,会和谁分享?里弗斯医生的回答是,不会与人分享。因为他没有妻儿,只有一位父亲和三个兄弟姐妹。潜意识中他不会主动和这些人分享。这位妇女对于他的回答先是很诧异,然后感到惊恐。她未曾想到在发达的文明国家,家庭关系居然如此疏远,远不如她们部落的家庭那么亲密。里弗斯认为在文明社会,“没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胡须老人去教诲他们应该推崇哪一套价值标准,摒弃哪一套价值标准。一整套禁锢着人们——让人们保持理智——的社会道德标准崩塌了。有那么一刻,他和那些随波逐流,被驱逐的人们没什么两样”。[7]参战士兵们的无辜牺牲、部落同胞们的无辜死去,现实社会疏远的人际交往和道德楷模的缺失解构了里弗斯的社会价值观。
秋天的风一阵紧似一阵的吹来,天气渐渐的凉了,越来越凉。秋天的风是去年吹来的,前年吹来的,总之是往年吹来的。它将阵年往事也给吹来了,带着那种怀旧的乡愁。天凉好个秋!
本研究采用初始峰值载荷Pmax、平均压溃载荷Pm、总吸能E、比吸能SEA、压溃力效率CFE、单位面积吸能S、行程利用率SE,综合评价正多边形纸瓦楞管的缓冲吸能特性[16,21]。
2000年,张兰花与丈夫带着淘金梦,从河南中原大地来到二师三十三团十九连,开始了兵团职工的新生活。初来乍到,这里除了漫天的大风黄沙,就是茫茫戈壁沙丘。但生性倔强好胜的她却坚信,别人能干的我也能干。就是凭着一股永不服输的拼劲,在酷暑的夏天,别人午睡时,她却在田间拔杂草、摘无效花蕾、搞点片防治;寒冬里别人搓麻将,他却一头扎进“农家书屋”学植棉技术。经过两年的历练,张兰花边学边问边实践,渐渐地掌握了从治碱、整地、播种、田管、综合防治到采摘的一整套植棉技术。
四十多岁,就疾病缠身,这种遭遇,大抵是悲催的。以至于我长时间处在一种忧虑与焦躁的状态当中。戒酒是必须的。有几次,在泸州和毕节,都是产好酒的地方,却不敢再喝一口。因此,我特别怀念自己还可以喝酒时候的某种癫狂状态。其实,酒解决和带入的是人生的混沌境界,这种混沌是激越和亢奋的,也是欢乐与丰富的,就像去掉了肉身,进入到了纯粹的灵魂仙境一般。
[2][3][6][9][10]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2页,第38页,第262页,第147页,第9页。
巴克笔下的里弗斯医生在治疗士兵的过程中,陷入了三重困境。第一重困境是生理缺陷与社会身份引起的冲突。里弗斯是一位真实的历史人物,1916年到1917年曾在克雷格洛克哈特医院工作,小说中的里弗斯医生跟真实的历史人物一样,患有口吃。更讽刺的是,小说中里弗斯的父亲是一名口齿矫正医生。这样的情节安排预设了一个伦理悖论。医生这个社会身份赋予了他救死扶伤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他自己也有一项生理缺陷,而且凑巧的是,许多士兵因为创伤性后遗症,也有口吃这个症状。因此,在受伤的士兵面前,里弗斯既是一位医生,又是一位病人。里弗斯医生也不禁面对着可怕的事实和无法解决的心理负担:他连自己的病都根治不了,士兵们如何指望他能医治好他们。他的生理缺陷不仅影响着他的语言表达,更影响了他的行为习惯。在医治士兵时,他采用较温和的癔病性麻痹的治疗方法,而不是像他的同事一样,采用较有效而痛苦的电击疗法。“当他看到同事依兰医生采用的电击疗法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跟残酷的同事有多大的差距”。[5]
注释:
具有一定初速度的带电粒子垂直于电场线射入电场时,由于所受到的电场力与初速度不同向,那么带电粒子在电场中将做曲线运动,并且通过分析带电粒子的受力情况,可以发现其在电场中做的是类平抛运动。其中在水平轴方向上做的是匀速直线运动,运动方程为:
[4]Barker,Pat.the Eye in the door.London:Penguin Books,2008.
[5]Barker,Pat.Regeneration.London:Penguin Books,2008.
[7]Barker,Pat.Ghost Road.London:Penguin Books,2008.
[8]Prescott,Lynda.British Fiction of the 1990s.Ed.Bentley Nick.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Taylor&Francis Group,200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