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共育中家长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为影响幼儿发展的两个重要环境因素,家庭和幼儿园形成了一个具有强大教育功能的系统——家园教育系统,一路伴随着幼儿的成长。家园合作共育有利于家庭教育功能的增强。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不仅有利于多方面开发幼儿教育资源,还能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新教育实验始终把家园共育放在重要位置,旨在建立家庭、幼儿园和社区之间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主要涵盖家庭教育指导、幼儿园生活参与、家园互助沟通与社区融合协作等内容[1]。一般来说,家庭与幼儿园只有在幼儿教育过程中相互尊重、紧密合作,才能充分发挥家园教育的育人功能。家长和教师是家园共育系统中的两个重要因素,教师责任心越强,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就越满意,就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2]。但是,由于个体社会文化背景的多样性,家长参与家园共育活动呈现个性化、多元化的特征,在为幼儿教育提供新路径的同时,也给实现家园共育目标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探明家园共育中家长参与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并提出对策,对推进家园共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现状
为了掌握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状况,笔者在济南市历城区范围内随机选择了180位幼儿家长作为调查对象。其中,个体工商户11人,占6.11%;公司职员37人,占 20.56%;工人 112人,占 62.22%;干部 8人,占4.44%;医生2人,占1.11%;从事其他职业的10人,占5.56%。本次调查发放问卷180份,回收有效问卷180份。调查数据统计与处理的结果显示,当前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情况不容乐观。笔者围绕家长对家园共育内涵的理解、参与家园共育的意愿、参与家园共育的身份和参与家园共育活动的形式等方面对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现状进行了梳理。
(一)家长对家园共育内涵的理解
家长对家园共育的认识程度影响了家长对家园共育活动的参与度。对“您如何理解家园共育”这一问题,选择“听说过,但是不理解”的家长占25.6%;选择“听说过,多少理解一点”的家长占34.4%;选择“听说过,相对较为理解”的家长占11.7%;选择“没有听说过或不理解”的家长占28.3%。对“家长在家园共育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这一问题,75%的家长认为应该扮演“幼儿教育的合作伙伴”;18%的家长认为应该扮演“普通家长”;2%的家长认为应该扮演“局外人”;5%的家长认为应该扮演“信息交换者”。关于家园共育活动的实际参与情况,参加过此类活动的家长占65.6%;未参加过此类活动的家长占34.4%。可见,家长虽然对自身角色的认识较为明确,参加家园共育活动的积极性也比较高,但是对家园合作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刻。这导致家长对家园共育活动的参与往往具有形式化的特点,即参与人次较多,但能够做到深度参与的家长不多。
(二)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意愿
幼儿教育是一项集复杂性和高难度于一体的工作,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对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您的工作时间与幼儿园活动是否冲突”这一问题,回答“是,不可以协调”的家长占43.3%;回答“否,随时可以参加”的家长占27.8%;回答“是,可以协调”的家长占28.9%。对“您是否主动参与幼儿园的活动”这一问题,回答“是,经常”的家长占31.7%;回答“偶尔参加”的家长占25.6%;回答“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家长占15.6%;回答“没有参加过”的家长占27.1%。对“您是否主动向教师询问孩子在幼儿园中的表现”这一问题,有0.6%的家长“从不”向教师询问;有25.3%的家长“偶尔”向教师询问;有40.6%的家长“有时”向教师询问;有24.2%的家长“经常”向教师询问;有9.3%的家长“总是”向教师询问。由此可见,家长对家园共育活动的参与意愿和参与主动性不高,与幼儿教师交流的频次较低。这反映了大多数家长向教师了解幼儿在园情况和反映幼儿在家情况的主动意识较弱。
为推广农贷,促进农业发展,国民政府利用行政力量,在后方各省大力推广农业合作组织。据社会部合作事业管理局统计,1937年底,全国合作社46 983社,社员2 139 634人。[3]3201939年,发展至72 573社,社员4 031 218户。[4]24为方便农贷,新建合作社以信用业务为主,全国信用合作社数量平均占比基本保持在85%以上,[5]239西南各省区还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1941年2月底止,四川全省正式登记合作社共20 818社,其中单营信用社20 250社,占总数之97%。[6]广西情况相似,1941年信用合作亦高达94%以上。[7]60
(三)参与家园共育的家长的身份
幼儿园开展幼儿教育活动的外部支持力量主要来自家庭。家长在幼儿教育中具有的特殊作用与地位使我们认识到,幼儿教育的完善应该建立在家庭作用增强而不是家庭作用削弱的基础上[3]。虽然大部分幼儿家长对自己在家园共育中的角色定位比较明晰,认为自己应该扮演幼儿教育合作伙伴的角色,但是他们对家园共育的认识并不深刻,仅仅停留在表层。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大部分幼儿家长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没有较为全面、系统地学习有关家园共育的知识。比如:对“什么是家园共育”这一问题,有的家长以为家园共育是教师与教师开展合作;有的家长认为家园共育就是家长要认真配合教师工作;有的家长认为家园共育就是家长会或家访。由于缺乏主动查询、阅读有关资料的意识,也缺少主动向幼儿园教师请教的习惯,大部分家长对家园共育活动的内容、形式、意义,以及在家园共育中家长的角色定位等问题一无所知,自然难以适应家园共育的要求,也难以承担在家园共育中应该承担的教育责任。其二,部分家长存在“孩子交给老师,一切由老师负责”的观念。有部分家长唯教师命令是从,认为只要孩子进了幼儿园,教师就应该负责幼儿生活、成长、发展等方面的一切事务,家长不需要插手。因此,这些家长很少主动询问孩子在幼儿园的表现,也不主动向教师反映幼儿在家的情况,结果是教师无法了解幼儿在家中的表现,诸如个性、情感、习惯等方面的具体状况,家长也无法知晓幼儿在幼儿园中的生活、活动、性格等方面的情况。还有少数家长缺少责任心,把照顾孩子生活、督促孩子学习等事务都交给了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很少抽出时间陪伴孩子、照顾孩子,也不愿意抽出时间参加幼儿园举办的家园共育活动。
(四)家长参与家园共育活动的形式
想要更好地提升朗读教学水平,在开展朗读教学前,教师就需要先熟悉教学内容,同时,对需要朗读的部分进行提前预读,了解其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段落划分、阅读节奏、语气、情感等。在备课时,合理运用情感朗读文本,掌握引导学生的方式。通过提前预读,教师对文本更为熟悉,包括文中哪一段需要采取怎样的情感,需要使用怎样的语气等。从而在开展朗读教学时,能够针对学生朗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指正,让学生掌握正确的朗读方法,帮助学生提升语文朗读水平。
三、家长参与家园共育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家长对家园共育的认识不到位
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念主张,父母承担着教育子女的全部责任。对“您教育子女时是否受到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这一问题,回答“是,以幼儿的母亲教育为主”的家长占56.7%;回答“是,以幼儿父亲教育为主”的家长占5.6%;回答“是,以孩子的其他亲属为主”的家长占36.1%;回答“否,不受影响”的家长占1.6%。对“谁经常参加幼儿园的家园活动”这一问题,回答“幼儿父亲经常参加”的家长占13.3%;回答“幼儿母亲经常参加”的家长占51.1%;回答“爷爷奶奶经常参加”的家长占22.2%;回答“外公外婆经常参加”的家长占10.0%;回答“其他人经常参加”的家长占3.4%。可见,家长参与家园共育行为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较大。值得注意的是,父亲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家园活动的次数明显低于母亲,这一现象势必对幼儿教育产生重要的影响,只是这种影响在短期内难以显现出来而已。通过调查我们还了解到,导致家长不能参加家园活动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家长占比最大,为49.5%;临时有事不能参与的家长占32.2%;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与的家长占13.9%;认为“谁来参与都一样”的家长占4.4%。
家园合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家长参与的家园共育活动中,家长会占比22.8%,家访占比5.6%,使用家园联系手册占比5.0%,参与家长园地占比11.1%,与教师面谈或约谈占比8.2%,参加家长开放日活动占比7.8%,参加亲子活动占比15.6%,与教师当面交流占比13.3%,与教师通过电话或短信交流占比10.6%。其中,家长会、亲子活动、与教师当面交流三种形式占比较高。对“参与活动后,教师主动向您询问活动是否达到了您预期的效果”这一问题,有10%的家长回答“没有询问过”;有28%的家长回答“很少询问”;有62%的家长回答“经常询问”。可见,大部分幼儿园在家园合作活动开展上确实做了很多尝试和努力(比如家长会、家访、亲子活动、家园联系手册等),但是这些活动的实际效用与家长的期望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家长存在难以协调的事务冲突
幼儿教育是一项复杂活动,不是家庭和幼儿园单方面可以胜任的,双方必须紧密合作,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6]。家长要想胜任家园共育的重任,必须善于学习,深化对家园共育的认识。首先,家长要主动阅读有关幼儿教育的书刊,不断更新自身的教育观念,从中获得启示,认识家园共育的重要性。其次,家长应该反省自身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适应社会生活对人的成长与发展的要求,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探寻教育孩子的科学路径和方法。再次,幼儿园可以举办与家园共育相关的专题讲座,向家长普及家园共育的知识,教师可以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反馈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现状,加强与家长的交流沟通,设法提高家长参与家园共育活动的质量。最后,幼儿园可以利用社区的自然环境、文化资源对家长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激励家长参与家园共育活动。幼儿园可以与社区联合开办家长学校,帮助家长学习儿童教育的相关知识;或者开展有关幼儿教育的文化节、家长月等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家长参与家园共育活动。
(三)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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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园共育活动缺乏实效
从幼儿园开展的具体活动来看,家园共育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包括家长会、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日、电话(QQ、微信)交流、面谈等。但是,幼儿园开展的这些活动在推进家园合作、强化幼儿教育方面产生的实际作用往往不尽如人意。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1)幼儿园在组织家园共育活动之前,往往没有及时将活动目标和活动意义告知家长,也很少推选家长代表担任活动嘉宾(主角),这导致家长参与意识不强、参与度不深,甚至导致家长在活动中只能充当旁观者。长此以往,家长就会对家园共育活动滋生敷衍态度,活动实效自然难以得到保障。(2)家园共育活动的开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幼儿园出于对孩子的安全着想和管理的需要,建立了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家长与教师的面谈活动往往受管理时段的约束,家园双方交流在时间的协调上存在不可回避的障碍,客观上影响了双方的合作。有些幼儿园场地有限,设备不足,无法保证幼儿家长都能参加相关的家园共育活动,无形中影响了家长与教师的交流,以及家长与孩子亲子互动的实际效果。还有少数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不高,缺乏有效开展家园共育活动所必需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不善于调动家长参与家园共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虽然开展了大量活动,实际收效却甚微。
有研究表明,父亲参与幼儿教育活动对幼儿成长至关重要,父亲在幼儿的社会性发展、语言运用、交流沟通等方面对幼儿产生的影响要远远大于母亲。当然,父母参与幼儿教育的行为与家庭文化资本、家庭经济资本和家庭出身等因素之间有显著的相关性[5]。而父亲参与度往往与社会文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观念在社会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男子被定位为负责在外打拼、挣钱养家糊口的角色,照顾孩子的任务都交给了母亲,父亲与孩子的交流、沟通较少。许多男性家长认为,相夫教子是妻子的份内事,因此在家园共育活动中,尤其是当幼儿园召开家长会和举办家长开放日等活动时,孩子的父亲鲜有参与。
四、推动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基本策略
(一)深化家长对家园共育的认识
家长只有积极参与家园共育,才能为幼儿园教育活动提供重要支持和帮助。比如:家长可以协助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学习的引导和内化教育;可以担任幼儿园教育活动顾问、孩子学习的辅助者或“学校—家长”契约的共同责任者;也可以成为推动幼儿园实现教育正义、公平的重要合作伙伴[4];还可以向幼儿教师提供丰富的园外教育资源。然而,家园共育的现状使我们认识到,尽管家长参与对幼儿教育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但是他们难以协调生活、工作与家园共育活动之间的矛盾,因此参与家园活动的次数少、效果差。这些问题的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家长无法参与家园共育活动。对大部分家长来说,孩子教育固然重要,但是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才能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也才能给孩子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因此,在工作、生产或经营活动与家园共育产生冲突时,有些家长不得不放弃家园共育活动。比如,有些家长夫妻二人都在外地工作,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只能把孩子留在家中交给爷爷、奶奶等亲属照顾,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家园共育。
作为现代密码学、分布式计算、共识机制等技术的综合应用,区块链技术逐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开放透明、信息不可篡改、隐私保护等特点,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社交通信、物联网(IoT)、数据存证、食品安全等诸多领域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区块链技术由此逐渐成为计算机科学领域的一项新兴热点技术。
(二)督促幼儿父亲参与家园共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提出,要重视发挥父亲的角色作用,在生活场景中对儿童进行随机教育,提高父亲对幼儿教育活动的参与度,进而提升父母同时参与家园共育的实际效果[7]。首先,家庭成员要支持并监督父亲参与家园共育活动。虽然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观念根深蒂固,但是家庭成员要努力转变这种观念,在幼儿教育方面实现母亲和父亲的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比如:幼儿接送的任务可以交给父亲;照料幼儿生活的任务可以交给母亲。其次,幼儿园可以专门开展针对幼儿的父亲的教育活动。比如:在父亲节时,幼儿园可以开展“给爸爸画一幅画像”主题活动,安排幼儿回家和爸爸共同完成一幅作品,并带回幼儿园与其他幼儿交流;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幼儿的父亲参与幼儿园教学活动,邀请他们来幼儿园给孩子讲故事;也可以举办亲子挑战赛、亲子运动会吸引幼儿的父亲参与。最后,国家可以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比如借鉴设立“男性护理假”或“配偶护理假”的办法设立“家园共育假”,使幼儿的父亲有法定时间参与幼儿园举办的家园共育活动。
(三)创新家园共育活动方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幼儿园应该不断创新家园共育活动方式。一方面,幼儿园要对家园共育的传统活动方式进行优化,提高活动的实效性。比如,教师可以与家长协调,利用周末或假期进行家访,围绕幼儿教育某些核心问题加强交流,提高家访的针对性。另一方面,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进入千家万户,幼儿园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移动终端促进教师与家长的交流沟通,借助网络保持教师与家长的及时联系,向家长发布幼儿在幼儿园的动态(学习、起居、饮食和参与保育活动的情况);可以建立幼儿园公众微信号,在微信平台上发布幼儿教育活动信息、保育活动照片、家园活动邀请函等,使家长能够随时随地得知孩子相关的信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开始探索实施一种被称为“公告板系统”和“电子公告系统”家园共育模式——BBS(Bulletin Board System),教师和家长可以借助BBS平台了解最新信息,促进双方合作。
(四)加强家园互助沟通和社区融合协作
在现实生活中,单凭家长的力量确实难以协调生活、工作与家园共育活动之间在时间上的冲突,政府、幼儿园、企业应该为家长参与家园共育创造更多的机会。政府可以牵头成立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长学校或社区协作机构,组织家长学习幼儿教育有关知识。幼儿园可以将家长会、家访、亲子活动等家园共育活动安排在节假日、双休日,方便家长参与。家长所在工作单位要在充分理解家长处境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请假制度,允许家长请假参与家园共育活动,以提高家长家园共育活动的参与率。
[1]朱永新.家校合作激活教育磁场:新教育实验“家校合作共育”的理论与实践[J].教育研究,2017(11):75-80.
[2]Sehba Mahmood.First-Year Preschool and Kindergarten Teachers:Challenges of Working with Parents[J].School Community Journal,2013(2):55-85.
[3]黎勇,蔡迎旗.我国幼儿家庭教育支持现状及其完善建议[J].学前教育研究,2018(4):61-62.
[4]卫沈丽.美国“家长参与”政策理念的缘起和变迁[J].外国教育研究,2017(5):36-52.
[5]李波.父母参与对子女发展的影响:基于学业成绩和非认知能力的视角[J].教育与经济,2018(3):54-64.
[6]霍翠芳.社会分层视野下村小儿童阶层固化困境及其出路[J].中国教育学刊,2018(6):67-71.
[7]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EB/OL].[2018-06-10]http://www.jyb.cn/info/jyzck/201003/t20100324_348850.html.